旷工批评通报 『范文1』
现有公司员工,于20xx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在没有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无故旷工X天(周末不列入)。此员工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公司相关规章管理制度,给公司的正常工作带来了影响。为严肃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相关规章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对李晓君同志作出以下处理:
一、扣除当月全勤奖金¥200元;
二、扣除当月5天基本工资共XX元;
三、罚款¥100元。请全司员工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X有限公司
年12月3日
旷工批评通报 『范文2』
刘,男,1988年出生,现年23岁,望城县白箬机械厂工人。刘自20xx年进厂以来,表现不容乐观。在岗期间不认真学习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时段内不遵守劳动纪律,经常旷工,厂里相关领导、负责人多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监督指导。入厂两年,借职务之便,曾多次联合厂外人员低价倒卖机械厂里的原材料,金额累计达3000元,严重损害了该厂的财产安全,破坏了该厂正常的运营秩序,被工厂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刘福贵同志不仅不改过自新,竟于20xx年5月到8月留用察看期间再起盗心窃取原材料,致使白箬机械厂因缺少关键原材料生产受阻而不能按时向外市单位交货,丢失大批订单,给我县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并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情节性质极其恶劣。
为严明工厂纪律、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惩治利用职权谋私利的行为,对刘福贵同志工作散漫,无组织纪律性、屡教不改,损害集体利益的错误,根据我县工业局职工奖惩规章第十条规定,决定开除刘福贵的厂籍,特此通报批评。
希望我县全体劳动职工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杜绝损公肥私不良行为,着力全面提升自身技术和操作能力,加强荣誉感和集体感,为厂为我县经济发展做出更大更深远的贡献。
望城县工业局
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