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会人员情况通报 『范文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针对当前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形势,为准确掌握各地文物消防安全现状,20xx年1月8日至15日,我局派出暗访组分赴河北、山西、安徽、湖北、贵州、福建等地对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抽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我局暗访组共抽查了54处木结构和砖木结构类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4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类型涵盖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世界文化遗产和重要的古建筑群。通过暗访发现,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还存在不少漏洞和不足,古城镇、古村寨和未开放单位火灾隐患较为突出,消防基础设施严重短缺,具体表现为:
一是文物单位管理单位或和使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管理缺位、人员脱岗现象和责任不落实、制度不执行等情况均不同程度存在,对违规用火用电和吸烟等行为无人监管不严,消防警示教育与宣传不到位;
二是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依然突出。有的文物建筑内违规烧大香高香,或者使用明火取暖炊事,燃煤、杂物柴草等易燃可燃物随处堆放,缺少防火措施;有的未按规范敷设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严重,线路老化和无绝缘防护等问题突出,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取暖器上覆盖可燃物和景观灯具附近堆放可燃物等隐患比较普遍屡查不改;有的周边用电、用火的隐患点较多环境复杂,火灾风险大,一旦发生火灾易火烧连营;古城镇、古村寨文物建筑集中成片,巷道狭窄,或者地处深山离城较远,灭火救援难以有效组织;还有个别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木料堆积、木屑清理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缺乏有效管理,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足;
三是文物建筑消防基础设施普遍短缺。一部分文物建筑缺乏消防水源,未建设消防供水系统,已建设消防供水系统的也不能满足消防需要;大部分文物建筑没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绝大部分文物建筑均未设置电气火灾防控措施;一些文物建筑未配置消防器材,已配置消防器材的存在老化、过期等现象。
我局将对暗访中发现的危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督办,也将进一步核查暗访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破坏、拆除文物的行为。
请各地对照上述问题,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内可能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和自查自纠,3月底前向我局上报工作情况。当前,正处旅游淡季,春节即将来临,天干物燥,极易发生火灾,请各地加强监督检查,紧抓文物消防安全不松懈不麻痹,切实将隐患整改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设施配置到位,全面提升文物消防能力,确保文物安全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国家文物局
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