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的通报批评 『范文3』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20xx年,为了严格规范三岔河镇水利设施管理,确保全镇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岔河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出台一号文件,对水利设施的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在全镇干部会上多次三令五申严明纪律,然而今年依然出现几起违纪事件。2月18日,因水管站职工守护不力,三岔河电排变压器被盗;进入汛期后,外排设施管理混乱。长明闸、新口闸因操作不当,闸门不能密闭,给防汛保安造成重大隐患;7月1日,新口村支部书记侯南安和分管水利负责人杨正卫未经水利部门报批,擅自开启粟林闸放水;7月13日,天保村支部书记丰金华,分管水利负责人刘勇未经水利部门报批擅自开启张家湾闸放水。针对镇水管站对水利设施疏忽管理、严重失职,新口村和天保村违反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文件精神的行为,经镇纪委查实,报请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1、给予水管站通报批评,罚款1万元。
2、给予新口村侯、杨、xx村丰、刘报批评,分别对两个单位各罚款3000元。
希望全镇各单位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水利设施管理规定,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中共xx镇委员会
xx镇人民政府
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