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汇总通报N篇(9)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6日    一键复制全文

安全检查汇总通报 『范文24』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金政发明电〔20xx〕1号)精神,9月21日,李等4位局领导带队分组对有关场所、下属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卫生检查。从检查看,总体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现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希有关责任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尽快整改到位,整改情况于10月11日前报局办公室。

  一、市机关大院人行天桥工程施工已进入扫尾阶段,有油漆味及噪声。市机关物管中心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现场管理,加强保洁力量,尽快组织现场清理,并做好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待工程结束后,还要对周边环境组织一次卫生清理。

  二、市机关食堂有一处防护栅栏损坏,行政后勤处要督促该食堂国庆节前维护到位,确保安全。人民东路776号、环城南路冠达花园4幢营业房的灭火瓶配备不足,行政后勤处要督促承租人在国庆节前按一间营业房一个灭火瓶的标准配备。

  三、市机关加油站要督促施工单位抓好油气回收改造工程消防验收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

  四、市机关维修中心内有个别灭火器散放在角落,机关维修中心应将散放的灭火器加以固定。

  国庆长假期间,全局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防火防盗宣传教育,并严格落实安保防范措施;要安排好节日值班,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办公室要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单位领导要做好检查督促,确保平安度假。

  

  年月日

安全检查汇总通报 『范文25』

  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精神,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我局于6月26日-6月30日开展了为期三天的“安全生产月”暨第二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建筑工程量化管理的通知》(乐住规建发〔20xx〕535号)和《关于对监理单位实行量化计分管理的通知》(乐住规建发〔20xx〕4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量化评定。

  本次大检查采用项目预告、随机抽取项目的方式进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行为情况;施工现场工程实体质量;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标后合同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工地泥浆、噪声等工地环境综合整治情况。此次共检查了38个工程项目,涉及建筑企业28家,监理企业30家,总计建筑面积144.55万平方米,发出整改通知单78份,提出书面整改意见306条。从检查的情况看,各方责任主体质量意识增强;文明标化工地创建进一步加强,但是安全生产总体一般,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整改不积极,需要进一步整改落实。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质量方面

  1、部分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不到位,人员变更未及时备案。

  2、工程施工资料问题有:①资料有代签现象;②检验批报验不及时;③工程设计变更不及时,设计变更联系单未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④试桩记录、地基验槽记录、桩位竣工图、桩基子分部、基础分部验收单各方责任主体未及时签章;⑤混泥土表观质量缺陷修补无记录;⑥水泥不合格无退场记录;⑦监理整改通知书未回复;⑧石材幕墙AB干挂胶、四性试验、密封胶污染性试验未做检测;⑨安装资料严重欠缺。

  3、工程监理资料问题有:①监理制度、监理实施细则不完整、不详细;②旁站记录、监理日记内容不完整、不全面,监理人员未签证,签证人员与备案人员不符;③工地例会、监理月报次数偏少,工地例会部分总监签证存在代签现象;④对总包单位资质、人员未报审;⑤监理整改通知书回复不及时;⑥未配备常用测量仪器。

  4、工程现场质量问题有:①楼面有渗漏现象;②后浇带两侧混凝土构件无临时支撑;③混凝土框架柱接缝错位;④混凝土表观存在孔洞、露筋、蜂窝、漏浆等质量缺陷;⑤后浇带处梁底钢筋严重偏位;⑥加气混凝土未按图使用专用砂浆;⑦内墙粉刷有空鼓现象;⑧沉降观测点未及时设置;⑨部分石材固定方式与图纸不符,部分石材固定无挂件、无干挂胶,部分石材开槽破坏石材;⑩过楼板水管未设置套管,卫生间套管不符规范要求,雨水套管不符规范要求;排污管道井未设置检查口。

  (二)安全方面

  1、台账:安全生产台账记录内容不齐全,不能实际反映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检查验收等实际情况;三级教育、民工学校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流于形式;2、文明施工:部分施工现场封闭施工管理不到位,车辆冲洗设施不到位,主要通道未硬化,各类建筑材料堆放混乱、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危险部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3、脚手架及临边防护: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基础未经硬化或普遍缺少垫木而直接搭设,拉结点数量偏少,部分工程的脚手架搭设不规范,脚手片铺设数量严重不足,安全密目网未采用备案产品;部分工程的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层周边、电梯井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4、施工用电:部分工程存在线路敷设不规范,施工用电存在一漏多用,漏电参数不符,PE线未贯通,漏电断路器标识不清,机械设备未接地,未设置三级箱等问题;5、起重机械: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物料提升机和施工电梯限位装置失效,部分机械未经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6、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未履行自身安全职责、未按要求实行监理,总监、专监到岗率低,大部分安全台账不齐全、不规范,对施工现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发现不整改的行为也未及时向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报告。

  (三)标后管理方面

  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不到位,施工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到位率不高,有个别项目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全部不到位,很多项目部未实行考勤签到或打卡制度,人员擅自变更情况比较普遍。

  二、处理意见

  (一)根据乐清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建筑工程量化管理的通知》(乐住规建发〔20xx〕535号)的相关要求,对其中38个工程施工单位实行量化计分检查,根据计分情况,作以下处理:

  1、对得分比较好的2个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分别是:

  工程名称:浙江传福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用房及辅助非生产用房、温州生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

  施工单位:乐清市重业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陈 武 吴永安

  2、对在本次检查中量化得分较差的项目的施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工程名称:乐清海螺200万t/a粉磨站A标

  施工单位:安徽江南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魏祖才

  (二)根据乐清市住建局《关于对监理单位实行量化计分管理的通知》(乐住规建发〔20xx〕439号)的相关要求,对其中38个工程监理单位实行量化计分检查,根据计分情况,作以下处理:

  1、对在本次检查中量化得分比较好的项目的监理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1)工程名称:雁荡豪园商住楼

  监理单位:浙江南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乐清市农林技术服务中心建设、北白象镇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建设工程

  监理单位: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对在本次检查中量化得分较差的项目的监理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1)工程名称:乐清海螺200万t/a粉磨站A标

  监理单位:镇江兴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乐清市大利鞋材有限公司厂房及辅助用房工程

  监理单位: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再次开展自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并将整改情况报安监站和质监站。

  (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管理,落实公司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做好建筑泥浆、垃圾的运输工作,确保城市环境整洁。

  (三)目前我市已进入高温及台风多发季节,各单位要做好防暑、防高温、消防安全、防汛抗台工作。

  xx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年7月25日

安全检查汇总通报 『范文26』

  各校园、校外托管机构:

  为切实加强秋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县食安办牵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教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于9月5日至9月16日对全县15所学校40个食堂和4家学生公寓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组织领导重视,各项制度健全。各学校食堂均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制定了较完善的管理制度,确定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各学校均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临泽二中、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学校食堂管理规范,临泽四中校长亲自抓,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设施设备完善,操作环境改善。各学校食堂均能设置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原料库房等加工操作场所,新华、鸭暖、板桥、蓼泉中心小学对学校食堂进行改造,新建学生餐厅已投入使用,更换了炉灶、操作台、冷藏柜、清洗水池等设施设备,学校食堂操作环境明显改善。

  3.索证索票较为完善,台帐记录基本规范。大部分学校食堂负责人索证索票意识有所提高,购进的米、面、油、肉、菜、调料等食品原料能提供票据,并能及时查验登记。消毒、晨检、餐厨废弃物流向等记录填写完整。

  4.文明餐桌行动宣传氛围浓厚。板桥、平川中心小学餐厅粘贴文明用餐宣传标语,引导学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职教中心、蓼泉中心小学食堂摆放绿色花卉,就餐环境舒适、清新。

  二、存在的问题

  1.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到位。检查时发现,平川中心小学第二、第三食堂、蓼泉中心小学食堂、临泽四中第五食堂、临泽一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八、第九食堂部分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从事食品加工制作。

  2.部分食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不齐全,查验登记不规范。部分学校食堂购进的“八里香”芝麻油无标签标识,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临泽一中第六、第九食堂使用的甜椒、西红柿、菜花等蔬菜腐烂。平川中心小学第二食堂发现超过保质期的芝麻油。临泽一中第五、第十食堂、临泽二中第六食堂、临泽三中第一食堂、临泽四中第二食堂、板桥中心小学食堂、倪家营中心幼儿园食堂没有严格执行索证索票、查验登记制度,购进的鲜肉、豆腐和小面包等食品未索票。部分学校索取的票据无效,票据无购货方和商家的名称;部分学校对购进的大宗面粉、米、食用油、粉条等食品未索取检验合格证明;部分学校索取的供货方资质过期。

  3.部分食堂食品贮存不符合要求。检查时发现,部分学校食堂购买的鲜鸡蛋就地堆放,没有保鲜设施;购买的洋芋等蔬菜就地堆放,没有隔墙离地、分类分架存放;冷藏柜内生熟食品混放。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容器(豆瓣酱桶)存放辣椒面、食用油、碱面、醋等原料。个别学校食堂的的剩饭、剩菜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未进行冷藏保存。调料台上的调味品无防尘设施。

  4.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不彻底普遍存在。各学校普遍存在餐具清洗不干净,勺子、笊篱、菜刀等用具使用后不清洗、不消毒,备餐间内的备餐盒清洗不彻底等问题,部分食堂学生餐饮具大肠杆菌超标。临泽一中各食堂保洁柜内已清洗过的餐具上面有食物残渣,洗菜池与消洗水池混用。临泽四中第六食堂、临泽一中第四食堂、翊生公寓消毒柜坏损,电源不通畅。

  5.食品留样不规范。各学校食品留样登记制度健全,并配备了食品留样柜,但普遍存在食品留样量达不到留样要求(不足100克);留样盒清洗不彻底,不消毒;留样柜内有污渍,留样样品、标签内容和留样记录不一致。其中临泽一中学校食堂食品留样管理不到位。

  6.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不规范。学校食堂使用的拉面剂等食品添加剂没有严格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要求,普遍没有称量器具。检查时发现临泽一中第一食堂有食品添加剂“鸡汁骨膏 ”、临泽四中第五食堂有食品添加剂“美白兄弟增白剂”。

  7.工具、容器具标识不明显。各学校普遍存在冷藏柜、

  刀具、刀墩、生熟食物器皿标识不清的问题。部分学校洗菜、洗肉、洗手、清洗、冲洗、消毒水池无标签或标签破损,存在混用现象。

  8.个别食堂卫生不整洁。板桥、鸭暖中心小学食堂、临泽三中第一食堂无有效的防蝇设施,蚊蝇密度超标。各农村中心小学就餐场所空气流通不畅。保洁柜内有食品残渣或污渍,从业人员工作服较脏,未佩戴工作帽和口罩,留长指甲从事加工操作等行为依然存在。临泽一中各食堂操作间各类加工容器具摆放混乱,地面有积水、污渍,保洁柜、消毒柜、操作台和面机等各类设施设备的内、外部有污渍,操作台、灶台、和面机下面卫生死角较多,烹调间、粗加工间墙皮脱落。

  9.安全责任意识不强,食堂监管不力。本次食品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诸多问题,实质上反映了相关学校领导、管理及经营人员和托管机构负责人对食堂管理及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保障学生食品安全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还比较淡薄,对一些问题可能造成的后果还没有清醒的认识,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管理的制度措施不完善、不规范、不精细、不得力。部分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学生异常情况监测、信息汇报、分析研判和应急决策体系不完善,存在对突发事件信息“首报、续报、终报”的信息报送程序不清楚,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秋冬季节气候多变,引发食物中毒的几率仍然较高,各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校(园)长要切实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对学生餐厅、食堂操作间和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要配备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修订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督促从业人员及时进行健康检查,做到持证上岗,坚决禁止无证从业人员上岗,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监测,落实餐后定时检视制度,完善学生疾病监测及信息及时反馈研判机制,迅速健全并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制度,遇有突发事件立即按程序分别向县教科局办公室、普教办、所属安全责任区挂靠干部、营养办上报相关信息。积极开展应急事件处置培训和演练,提高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病的防控能力。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对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学校,依法追究学校负责人、主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全面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近期,各校园要认真对照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县食药监局现场检查下发的《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和本次通报出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整顿工作,整改情况于10月20日前报县教科局、县食药监局。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将加大跟踪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各学校、幼儿园和校外托管机构要定期开展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查验登记制度,及时索取供货方有效资质、食品检验合格证明、食品流通随附单等有效票据。食品原料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储藏间不得存放其它非食品和个人生活物品。严禁学校食堂违规使用散装食用油脂、加工冷荤凉菜、加工四季豆,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亚硝酸盐。要坚持食品留样制度,确定专人负责食品留样工作,每餐供应的各种食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每种食品留样为100克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达到“五专要求”,使用专用称量器具定量使用。规范粘贴各类工具、容器具标识标签,做到分类使用,防止交叉污染。各学校食堂要及时配备有效的灭蝇装置,要对备餐间进行密闭并安装空气消毒设施。要按规定对学生餐饮具、保洁柜进行定期清洗消毒。滨河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要尽快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使校园食堂规范、安全运行。

  3.加强管理培训,严格规范操作。要进一步加大学校食堂管理力度。落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从严规范从业人员操作行为,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衣帽。学生餐厅和食堂操作间要坚持每天清扫,确保干净整洁,不留死角。要认真检查各类设施设备,定期清除污渍,保持正常运转。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严格分开存放,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不得放置其他杂物和私人物品。

  附件:20xx年九月份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动态等级评定表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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