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秋季开学通告 『范文3』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了满足适龄儿童的上学需求,根据学校总体招生计划,现将北京市新英才学校小学部20xx秋季招生计划告知如下
一、招生规模
一年级:20xx年秋季招生 6个班,每班25人,共计150人。
小学预备班:20xx年秋季招生4个班,每班25人,共计100人。
其它年级招插班生计划:
二年级:择优录取6人;
三年级:择优录取6人;
四年级:择优录取6人;
五年级:择优录取6人;
六年级:择优录取6人;
二、招生阶段计划
1、 第一阶段:面向龙湾业主和本校幼儿园、本校幼小衔接班、龙湾幼儿园招生。报名、面试及缴费时间: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3月10日。
2、第二阶段:面向学校友好幼儿园及社会招生:报名、面试时间20xx年11月30日至招满为止。缴费时间:20xx年3月11日至招满为止。(按照面试通过先后顺序通知缴费)
三、招生程序
1、填写报名表。
2、在招生办进行笔试(一年级和幼小衔接班无此项)。
3、面试签字录取。
4、财务室办理缴费手续。
5、按照入学须知入学。
四、特别说明
1、 学位确定以缴费为准。
特此通告
xx年xx月xx日
2023年秋季开学通告 『范文4』
各位家长:
根据校历和上级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xx年秋季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注册时间:8月31日(一天)
二、提供材料一年级新生报名随带: 1、入学通知书。 2、儿童预防接种证。 3、婚育证明。 4、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地址栏页和新生本人复印在正面,新生父母身份证复印在背面)。 5、非本校招生范围的学生还需提供已在本招生片区生活的有效证明。
(上述材料已上交的不需重复提交) 二至六年级学生报名随带: 1、素质报告单。 2、暑假作业。
2023年秋季开学通告 『范文5』
各学院:
为了做好秋季学期在校生的报到缴费工作,现做以下说明:
一、收费方式
今年秋季学期学生报到缴费工作仍然采用银行代扣方式,不设现场收费,不收现金、不刷卡。秋季学期收费由市财政指定的财政收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代为收取并直接上缴财政。
二、款项存入银行卡的时间
所有在校生务必在8月31日前把应交的各项费用足额存入学校统一发放的本人同户名邮政银行卡中。未按规定时间足额存入的,开学时将影响报到注册手续的办理。
三、银行卡的使用
在校生必须人手一张学校统一发放的邮政银行储蓄卡。此卡作为学费、教材费代扣,以及向学生退还教材费使用。已在学校财务办事大厅登记的银行卡号必须是在郑州市内办理的,郑州市以外的银行卡不能使用。
四、卡号变更及信息登记
为保证登记的银行卡号能正常代扣或退费成功,现要求需要补办银行卡的同学必须到学校指定的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凡有邮政储蓄银行卡号变更的,务必在7月8日前到学校财务办事大厅(行政楼b座402室)办理银行卡号变更手续,办理时需要提供身份证号、姓名、新邮政银行卡号、联系电话信息。使用的邮政银行卡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学校校务系统显示的个人信息一致,不得使用他人银行卡。
1.网点名称:
网点地址:
银行电话:0371-601306
公交直达:
2.网点名称:
网点地址:学校南门西侧路南
三、银行卡中应存入的金额
1.三年制学生。秋季上大二的所有在校生应存入金额:按照所在专业学费标准加 550元(教材费)加10元(最低账户余额)存入;秋季上大三的所有在校生应存入金额:按照所在专业学费标准加10元(最低账户余额)存入;
2.二年制学生。所有在校生应存入金额:按照所在专业学费标准加 550元(教材费)加10元(最低账户余额)存入;
3.五年制在校生
对于五年制在校生,在航海校区上课的,请继续教育学院务必做好统计工作。开学前必须确定免学费学生名单和应缴费学生名单。在英才校区上课的,按照所在专业学费标准加 550元(教材费)加10元(最低账户余额)存入(五年级学生不用缴教材费)。
存入金额说明:例如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标准为3300元,则秋季上大二学生至少应存入3860元(3300加550加10=3860元),秋季上大三学生至少应存入3310元(3300加10=3310元),此金额为银行代扣前的最低存入金额。多存入的10元是作为卡中的最低账户余额,用以保证银行代扣成功,不会多扣。
四、总体要求
1.应缴费的在校生,以7月6日青果系统显示的属于秋季入学的在校生为准,要求各学院在此之前务必核准在校生信息,姓名与身份证号必须相互一致,缺少身份证号必须补充,否则影响代扣与退教材费。若因在校生信息不准确而导致各项收费代扣或退费失败、失误,由学院负责。
2.学生申请学费减、免、缓的,请按照应缴费总额扣除拟申请减、免、缓学费的金额后的余额,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存入银行卡。在秋季开学后一周内办理全部手续,并反馈至财务处。由财务处根据情况,统一调整并实施代扣。教材费原则上不享受减、免、缓政策。
3.财务处根据代扣情况,及时开具收费收据。各学院根据财务处通知,到财务处统一领取收据。
财务处
201x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