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场通告范文 『范文3』
商铺租户:
您(单位)未经我司批准,擅自对您(单位)所承租的铺面进行装修,且长时间未做美化处理,严重影响整体商业形象;您(单位)应于 年 月 日缴清下期租金及物管费,但至今仍未缴纳。根据以上因素,您(单位)违反了《商铺租赁合同》的第十条第一款第一点及第二点。我司经慎重考虑,将与您(单位)解除《商铺租赁合同》,收回您(单位)承租的铺面,并保留对您(单位)的违约行为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请您(单位)于 年 月 日租金到期前缴清所欠租金及物管费,并于 月 日前将店内所有物品搬离商铺并结清相关水电及其他费用,逾期未处理我司将继续计租并收取拖欠租金所产生的滞纳金。
x公司
年 月 日
撤场通告范文 『范文4』
为了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公共文化建设的重大部署,恢复省展览馆公共设施公益功能,丰富和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省展览馆将 “退商还文”,改造成公益性的省美术馆。为此,我们已于20xx年7月、20xx年10月书面通知江西播播东方电脑网络实业有限公司、南昌新华群实业有限 公司、南昌天宇电子通讯有限公司、南昌凯隆广告有限公司和周友华五大商户,要求立即停止招租、续租和终止租赁合同,并先期做好经营商户的撤场准备工作。五 大商户均表示积极拥护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并切实做好经营商户的撤场工作,现解除租赁合同的相关工作正有序进行。
根据省美术馆建设前期工作安排,从20xx年5月7日开始,我们将进行省美术馆规划、设计前期准备工作,对展览馆大楼进行水、电及消防安全 检查,届时,不能保障展览馆大楼内水、电及电梯的正常供应和运行,请五大商户组织所属经营户做好提前撤场准备工作,务请在5月6日前完成撤场。
特此通告。
江西省展览中心
4月13日
撤场通告范文 『范文5』
商铺租户:
您(单位)未经我司批准,擅自对您(单位)所承租的铺面进行装修,且长时间未做美化处理,严重影响整体商业形象;您(单位)应于 年 月 日缴清下期租金及物管费,但至今仍未缴纳。根据以上因素,您(单位)违反了《商铺租赁合同》的第十条第一款第一点及第二点。我司经慎重考虑,将与您(单位)解除《商铺租赁合同》,收回您(单位)承租的铺面,并保留对您(单位)的违约行为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请您(单位)于 年 月 日租金到期前缴清所欠租金及物管费,并于 月 日前将店内所有物品搬离商铺并结清相关水电及其他费用,逾期未处理我司将继续计租并收取拖欠租金所产生的滞纳金。
x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