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通告范文 『范文33』
为改善城区道路通行环境,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保护群众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对我区部分道路限制核载质量在0.5吨(含)以上的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畜力车(以下称限行车辆)通行的时间、区域进行调整,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禁止限行车辆通行的时间
实行24小时禁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禁止限行车辆通行的区域
(一)禁行区域
1.东起东外环(即S345,以下简称东外环)、石岭路,西至西昌路(自人民路至光明大道)、衡山路(自光明大道至原枣曹线)、西昌路(自南园立交桥至胜利西路即长乐路),南起人民路,北至君山路(自东外环至建设路)、香港街(自建设北路即石岭路至解放路)、广济路(自解放路至青檀路)、胜利西路(自青檀路至西昌路)、原枣曹线(自南园立交桥至衡山路),上述路段区域内所有道路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2.衡山路、湖西路、湖西景苑西规划路、龙城路及所包含区域内道路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3.光明大道自西昌路至市中区界牌段,解放路自新S348线(十里泉路)至广济路路段,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4.石岭路自君山路至北外环(S345)路段,实行早7:00-8:30,午11:00-12:30,晚17:00-19:00限时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二)禁行区域临界道路禁行路段
人民路自东外环路口西口(含)至西昌路路口东口(含)
西昌路自人民路路口北口(含)至南园立交桥南口(含)
衡山路自光明大道至原枣曹线路口南口(含)
君山路自建设路路口西口(含)至南园立交桥路口东口(含)
胜利路自建设北路(即石岭路)西路口(含)至崮山路路口东口(含)
青檀路自胜利路路口(含)至广济路南口(含)
广济路自解放路路口西口(含)至青檀北路(即龙山路)路口东口(含)
香港街自建设北路(即石岭路)西路口(含)至解放路路口(含)
上述临界道路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三、带有广告性质的专用车辆确需在核心城区道路上展游的,需经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审核同意,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四、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xx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5月25日
限行通告范文 『范文34』
根据河南省区域环境质量预报,我市还将持续重度污染天气过程,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延长一级应急管控措施时间,自20xx年11月13日至20日继续在市主城区范围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邺城大道以南、华祥路以东、文昌大道(彰德路至华祥路段)以北、彰德路(文昌大道至长江大道段)以东、长江大道以北、光明路以西包围内的城市道路。
二、限行时间
自20xx年11月13日0时开始,至20xx年11月20日24时结束。
三、限行规定
(一)限行时间内,由我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在限行区域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双号管理)在双日上路行驶。
(二)大中型货车不分单双号严禁驶入限行区域。
(三)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车辆: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交车、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外地号牌小型客车。
四、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辆,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五、限行期间本市原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河南限行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