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收费通告■精选13篇(2)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4日    一键复制全文

停车场收费通告 『范文3』

  根据,《中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价〔20xx〕57号)、《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中价〔20xx〕)及《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第WJ01Z0108Z0000086号),管理处将从20xx年4月15日起对小区一期架空车库的停放车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月租车位

  1.汽车室内车位:250元/月;

  2.摩托车室内或有篷车位:25元/月

  3.电动自行车室内或有篷车位:15元/月

  4.自行车:7元/月

  二、临时停泊

  1.汽车室内车位(6时至24时):5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2元;

  2.摩托车(6时至24时):1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0.5元;

  3.电动自行车(6时至24时):0.5元, 24时至次日6时加收0.5元。

  4.自行车(6时至24时):0.5元,24时至次日6日加收0.5元。

  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管理处联系电话: 6x8 / 6x6

  管理处

  二0xx年四月六日

停车场收费通告 『范文4』

  致文化广场商户、游客:

  经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审批合格,按甬价费【20xx】48号规定的二级区域停车收费标准执行,宁波文化广场地下停车场将于20xx年2月15日0:00起,对进入地下停车场车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如下:

  

  年月日

停车场收费通告 『范文5』

  尊敬的业户:

  根据,《中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价〔20xx〕57号)、《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中价〔20xx〕)及《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第WJ01Z0108Z0000086号),管理处将从20xx年4月15日起对小区一期架空车库的停放车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月租车位

  1.汽车室内车位:250元/月;

  2.摩托车室内或有篷车位:25元/月

  3.电动自行车室内或有篷车位:15元/月

  4.自行车:7元/月

  二、临时停泊

  1.汽车室内车位(6时至24时):5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2元;

  2.摩托车(6时至24时):1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0.5元;

  3.电动自行车(6时至24时):0.5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0.5元。

  4.自行车(6时至24时):0.5元,24时至次日6日加收0.5元。

  特此通知!

  管理处

  二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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