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收费通告 『范文3』
根据,《中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价〔20xx〕57号)、《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中价〔20xx〕)及《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第WJ01Z0108Z0000086号),管理处将从20xx年4月15日起对小区一期架空车库的停放车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月租车位
1.汽车室内车位:250元/月;
2.摩托车室内或有篷车位:25元/月
3.电动自行车室内或有篷车位:15元/月
4.自行车:7元/月
二、临时停泊
1.汽车室内车位(6时至24时):5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2元;
2.摩托车(6时至24时):1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0.5元;
3.电动自行车(6时至24时):0.5元, 24时至次日6时加收0.5元。
4.自行车(6时至24时):0.5元,24时至次日6日加收0.5元。
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管理处联系电话: 6x8 / 6x6
管理处
二0xx年四月六日
停车场收费通告 『范文4』
致文化广场商户、游客:
经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审批合格,按甬价费【20xx】48号规定的二级区域停车收费标准执行,宁波文化广场地下停车场将于20xx年2月15日0:00起,对进入地下停车场车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如下:
年月日
停车场收费通告 『范文5』
尊敬的业户:
根据,《中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价〔20xx〕57号)、《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中价〔20xx〕)及《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第WJ01Z0108Z0000086号),管理处将从20xx年4月15日起对小区一期架空车库的停放车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月租车位
1.汽车室内车位:250元/月;
2.摩托车室内或有篷车位:25元/月
3.电动自行车室内或有篷车位:15元/月
4.自行车:7元/月
二、临时停泊
1.汽车室内车位(6时至24时):5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2元;
2.摩托车(6时至24时):1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0.5元;
3.电动自行车(6时至24时):0.5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0.5元。
4.自行车(6时至24时):0.5元,24时至次日6日加收0.5元。
特此通知!
管理处
二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