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收费通告■精选13篇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4日    一键复制全文

停车场收费通告 『范文1』

  尊敬的业主、租户:

  您好!

  为规范小区车辆的出入和停放,严格实行业主自行刷卡进出制度,针对小区部份多层区业主有车没车位、别墅区业主一户有两辆以上车辆以及小区公区有60个临时停放车位可使用的问题,服务中心应多数业主建议和要求,决定根据在小区现有的车位数量情况,给小区业主无卡车辆办理包月临时停放业务,详细信息如下:

  一、本次办理数量为50个(建渣房暂时占用10个车位);

  二、费用:一户最多办理一张,一辆车办理一张车卡,车卡押金50元/张,包月费用按xx市现行标准暂时核定为100元/月;

  三、使用期:原则上以半年为一个包月周期,体现在车卡有效期上,本次办理期限统一到XX年底,到期车卡无效,请到服务中心办理续用或终止手续;

  四、办理程序:

  1、为公平起见,服务中心将进行为期一周的该《通知》公开公示;

  2、公示结束,将于6月17日正式开始按“先来后到”的顺序办理,直到50张卡办理完毕;如果同时到场业主较多,将采取排队发号或抽签形式确定资格;

  3、服务中心将对临时包月车辆的业主房号、车牌号和车卡号进行详细登记。

  五、要求和特别提醒:

  1、请已办理临时停放包月手续的业主车辆自觉刷卡出入;

  2、请临时停放的包月车辆进入小区不超速、不逆行,不乱停乱放,将车停放到公区标有“临”字样的临时停放车位上。

  3、特别提醒:

  ①如有临时停放的包月车辆不按规定停放在临停车位,服务中心将做记录,并进行沟通、说服,对于拒绝协调、劝说者,当车卡有效期截止时,服务中心将不再给予办理续用手续,将此机会留给其它需要的业主;

  ②无卡偶尔停放或来访车辆,在小区车位未停满情况下,服务中心将对其适当放行,费用将按照相关标准实行记时收费;当小区临时停放车位已停满,将拒绝其进入。

  物业服务中心

  日期:

停车场收费通告 『范文2』

  尊敬的业户:

  根据,《中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价〔20xx〕57号)、《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中价〔20xx〕)及《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第WJ01Z0108Z0000086号),管理处将从20xx年4月15日起对小区一期架空车库的停放车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月租车位

  1.汽车室内车位:250元/月;

  2.摩托车室内或有篷车位:25元/月

  3.电动自行车室内或有篷车位:15元/月

  4.自行车:7元/月

  二、临时停泊

  1.汽车室内车位(6时至24时):5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2元;

  2.摩托车(6时至24时):1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0.5元;

  3.电动自行车(6时至24时):0.5元, 24时至次日6时加收0.5元。

  4.自行车(6时至24时):0.5元,24时至次日6日加收0.5元。

  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管理处联系电话: 6x8 / 6x6

  管理处

  二0xx年四月六日

《停车场收费通告■精选13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点击下载文档

Copyright©2018-2022 名站合同范文大全500 wangzhi500.com 版权所有 冀ICP备14004943号-1

声明:本网站中的作品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反馈给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