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禁止停车通告n+1篇(3)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0日    一键复制全文

道路禁止停车通告 『范文6』

  为了维护缙云西站及其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决定自20xx年10月1日开始,缙云县西站180平台禁止车辆停放(公交车、出租车除外),违者交警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相互转告,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xx月26日

道路禁止停车通告 『范文7』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县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城区主要街道车流、人流增大。加之G569北仙高速公路工程车辆绕城通行,城区道路原施划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已严重影响了车辆和行人通行。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切实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xx县会办公室《关于交办县十八届一次会议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通知》(常办发〔20xx〕3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禁止在城区主干道路及相关路段停放车辆。具体通告如下:

  一、原施划的县城东门大桥至东小什字路段、文化广场北口至新关什字(民勤职专)路段、东小什字至南关加油站什字路段停泊车位全部取消。城区四大街道及主干道路、非机动车道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二、民勤五中北侧丁字路口至西门桥头路段、民武公路东门大桥至南门新桥路段、民左公路东门大桥至城东工业园区纬5路交叉路口(畜产品交易市场路口)路段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三、西环西路、西环南路、县运管局什字至新世纪大桥路段、东门大桥至苏武镇政府路段禁止停放大中型货车及工程运输车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对违反通告的单位和个人,我局交警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通告人:

  日期:

道路禁止停车通告 『范文8』

  通知尊敬的各位业主:

  接上级通知,为配合唐山世园会顺利举行,市城管大队将规范北新道两侧停车,同时园区内商业即将投入使用;自20xx年1月1日起商业外围将会设置永久性路障,届时禁止一切车辆停放,同时开放地下车库、车位,请各位业主配合将车停入地下,没有地下车位、车库的业主请自行安置好您的爱车。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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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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