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通告范文 『范文30』
20xx年我校新教学楼投入使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20xx年春季实验小学幼儿园扩招2个学前班,名额有限,招满即止。
1、招生时间:20xx年1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入学年龄: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3、携带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顺序
①幼儿户口复印件和户口首页复印件(印在同一页)
②父亲户口复印件和母亲户口复印件(印在同一页)
③出生证复印件
备注:我校幼儿园与小学不衔接,上一年级时按招生范围重新报名。
实验小学幼儿园
20xx年1月
招生通告范文 『范文31』
一、招生对象
20xx年8月31日之前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其中:小班为20xx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儿;中班为20xx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儿;大班为20xx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时间
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为20xx年6月21日至30日(各幼儿园亦可在此期间确定具体报名时间并对外公布)。7月1日至7月4日发放新生入园通知单。幼儿园应根据学龄前幼儿生理和心理特征,做好新生入园的准备工作,努力消除幼儿对幼儿园环境的陌生感。8月23日前,幼儿园要安排教师对新生进行家庭联系或走访,填写《家园联系册》。8月25日至28日进行新生入园适应性训练,确保幼儿顺利进入幼儿园生活。
三、班级学额
幼儿园班级学额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标准。即: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不得随意扩大班级学额。
四、报名办法
由家长带领适龄幼儿持户口及幼儿体检接种卡到幼儿园报名、登记。
报名时幼儿园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测试或变相测试。
五、招生要求
1、各县区教育局要统筹区域内的学前教育资源,指导辖区内的幼儿园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要做好招生的宣传和协调工作。
2、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芜湖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制定本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实施细则,确定本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名单,会同物价、财政部门核准收费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适龄儿童入园前应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4、根据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核定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芜价行费〔20xx〕65号)等文件规定,我市幼儿园按学期收取保育教育费,向幼儿提供伙食的,可代收伙食费。除保育教育费、伙食费外,幼儿园不得在正常的开园时间(工作日7∶30~16∶30)内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也不得以培养专长为由,变相办班收费。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赞助费、支教费等。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按幼儿园类别由市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核准;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物价、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普惠性幼儿园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许可制度,其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由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按照合理分摊的原则确定。幼儿园收费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5、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安徽省教育厅教基〔20xx〕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须持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招生,否则为非法办学行为。对未经许可擅自招生的,由县区政府牵头,综治、公安、教育、工商、民政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
六、具体招生工作日程
1、日—10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实施细则,开展普惠性幼儿园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2、1日—20日确定本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名单和收费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做好宣传。
3、6月21日—7月4日幼儿园招生。
4、8月23日前,教师对新生进行家庭联系或走访。
5、8月25日—28日新生入园适应性训练。
招生通告范文 『范文32』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均衡发展。现将我县x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原则。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学校不得采取考试、面试等形式遴选新生。合理解决移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问题。
(三)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招生年级严格按55人设班。
二、招生办法
(一)幼儿园。
1.县城公办幼儿园招生。
招生范围:县级机关、县城各社区及鲹鱼河镇丫口村、鱼山村、胜利村、杉松村、顺河村、普发村、水塘子村、老街村的适龄幼儿(已开办幼教点的秧发村、民主村、普发村不纳入招生范围);在县城工作的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职工子女(须提供父母其中一方的工作调函或单位证明和工资证明)。
班额:每班不超过50人。
2.县城民办幼儿园招生。
各幼儿园采取“控制总数,自主招生”的办法进行。严格按县教育局的控制数进行招生,新招生每班不得超过50人,不得突破5个班。
3.乡(镇)公民办幼儿园招生。
各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辖区内公(民)办幼儿园及村级幼教点招生入园工作。
(二)小学。
1.县城小学。
(1)入学年龄:年满6周岁(x年9月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提供学位学校:直属小学、云盘小学、鲹鱼河镇中心校、鲹鱼河镇小岔河小学、鲹鱼河镇胜利小学。
(3)招生范围及学位确定(学位分三个批次确定)。
第一批次:县级机关、县城各社区及鲹鱼河镇丫口村、鱼山村、胜利村、杉松村、顺河村、民主村、秧发村、普发村、水塘子村、老街村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按志愿选择就读学校。
第二批次:在县城工作的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和符合相关入学条件的县城小学招生范围外拟就读县城小学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县城小学招生范围外拟就读县城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条件:父母进县城务工的,须具有县城事企业单位为务工人员购买的社会保险证明;父母进县城经商的,须具备在县城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相应的纳税证明;父母长期在县城居住的,须具备在县城的合法购房证明(县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属移民搬迁的,须具备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扶贫移民局出具的证明。
第三批次:第一、二批次学位确定后的空余学位,由县教育局按各乡(镇)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比例将学位分配到各乡(镇),各乡(镇)确定就读人选。
除上述已确定学位的适龄儿童,其余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均按“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户籍地就读。
2.乡(镇)小学。
按《会东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教〔20xx〕56号)相关要求招生。
(三)初中。
1.县城中学(会东中学、和文中学、参鱼中学、民族中学)招生范围及办法。
招生范围:会东中学、和文中学、参鱼中学招收鲹鱼河镇、堵格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民族中学招收野租乡、拉马乡、满银沟镇的小学毕业生及外县户籍在县城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招生办法:县级机关、县城各社区及鲹鱼河镇丫口村、鱼山村、胜利村、杉松村、顺河村、民主村、秧发村、普发村、水塘子村、老街村户籍的学生采取填报志愿的方式,自主选择在会东中学、和文中学、参鱼中学就读,其他户籍的学生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按比例录入会东中学、和文中学、参鱼中学。
2.各乡(镇)中学。
按《会东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教〔20xx〕56号)相关要求招生。
(四)高中。
高中招生严格按凉山州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进行。
三、时间安排
(一)x年5月至6月,进行招生政策宣传。
(二)x年7月25日至26日,县级机关、县城各社区及鲹鱼河镇丫口村、鱼山村、胜利村、杉松村、顺河村、民主村、秧发村、普发村、水塘子村、老街村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到鲹鱼河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进行预报名登记;在县城工作的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和符合相关入学条件的县城小学招生范围外拟就读县城小学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预报名登记。
(三)x年7月31日,县教育局按各乡(镇)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比例将空余学位分配到各乡(镇)并公示。
(四)x年8月1日至7日,各乡(镇)确定就读人选并将学生名册报县教育局备案。
(五)县教育局对预报名登记名册进行汇总。相关学校对预报名登记名册进行审核公示后自行确定时间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六)不按时间安排进行预报名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但家长(或监护人)必须送子女就近入学。
四、工作保障
(一)学校。严格执行招生方案。拟提供空余学位的县直属小学、云盘小学、鲹鱼河镇中心校、鲹鱼河镇小岔河小学、鲹鱼河镇胜利小学负责空余学位统计并报县教育局,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并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二)县教育局。统筹协调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招生工作,并全程进行监控和管理。负责空余学位分配公示和预报名登记名册汇总工作。招生政策咨询电话:,违规违纪举报电话:
(三)乡(镇)。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根据县教育局分配的空余学位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就读人选,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招生工作稳定。
(四)县监察局。强化监督,对在招生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行风监督电话:。
(五)县群众工作局。畅通反映渠道,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和回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