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表彰决定汇总21篇(4)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1日    一键复制全文

五四表彰决定 『范文9』

  20xx年,公司团委按照公司党委和局团委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大力开展基层团组织建设,全面活跃基层团的工作。广大团干部、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授予第五项目部团支部、第七项目部团支部公司“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王亚等9名团干部公司“优秀团干部”称号;授予包海等21名团员公司“优秀团员”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不骄不躁。各单位团组织和团员青年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狠抓基层组织建设,立足岗位,勤学苦练,服务企业,服务青年,为实现企业平稳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20xx年度公司“五四红旗团支部”、“ 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名单

五四表彰决定 『范文10』

  x年以来,我院共青团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学生,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在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根据团苏委发[]28号《关于表彰x年度“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我院杨铭被授予“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根据苏委工团〔〕4号《于表彰-x年度省级机关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委(支部)的决定》,我院团委被授予“省级机关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杨紫郡被授予“省级机关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根据苏卫团﹝﹞3号《关于表彰x年度省卫生计生委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我院李雪冰等11名同学获“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葛慧慧、杜雨薇被授予“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临床与护理学院、药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团总支被授予“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五四红旗团总支”荣誉称号;根据团宁委发[]25号《南京团市委关于表彰x年度 “南京市五四红旗团委”、“南京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南京市优秀团干部”、“南京市优秀团员”的决定》,我院何江阳、徐东奕等四名同学被授予“南京市优秀团员”“南京市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情,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不断创新,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在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认真推荐的基础上,经院团委严格审核,决定授予吉雪等265名同学“优秀团员”荣誉称号,授予周洁等95名同学“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刘桥等67名同学为“优秀学生会干部”荣誉称号,授予陆梦等112名同学为“校园文化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中药1班团支部等16个团支部为“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以此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五四”光荣传统,积极推进团建创新,勤奋学习,勇于实践,锐意进取,自觉奉献,为学院跨越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x年度五四评优名单汇总.docx

  共青团x职业学院委员会

  x年五月十九日

五四表彰决定 『范文11』

  在纪念五四运动96周年、隆重庆祝建团93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提高团员素质,增强团员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在广大团员中树立良好的典型,切实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激励我校团员和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学校团委会决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在各总支、各支部民主推选,经年级和学校团委审核,决定授予高一团总支、高二团总支“先进团总支”称号,授予高一1支部等13个支部“先进团支部”称号,授予赵冰婵等34人“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王滢等166人“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团委会号召全校团干和团员向他们学习,努力拼搏,勇于创新,在团结进取中敢为人先,甘于奉献,发挥“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为附中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共同努力。

  共青团附中委员会

  20xx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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