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表彰决定 『范文15』
关于表彰小学部“年级之星、三好学生、进步生、优秀儿干、文明礼仪之星、校园小诗人”的决定
全校师生:
20xx年,我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强化学校德育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开展“平安校园、礼仪校园、诗意校园、艺术校园”建设,涌现出一大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年级之星、三好学生、进步生、优秀儿干、文明礼仪之星的、校园小诗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决定对授予刘进杰、辛雯萱、杜文豪、吴杭、于文涛、张云帆等240名同学“年级之星”荣誉称号;授予李梦娜、陈敬文、刘颖、陶欣驰、刘冰洁、许学涵等672名同学“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刘铭、徐鹏程、孟成瑾、江洲、程玉栓、王彦杰等220名同学“进步生”荣誉称号;授予周明辉、路慧雯、唐为维、胡智敏、张剑峰、王芷萱;朱懿凡、顾昕羽、吕焘、张甜甜、韩双佳、蔡正捷等220名同学“文明礼仪之星”荣誉称号;授予鲁意、王诗杰、杨舒晗、徐舒雯、栾雅雯、王芷萱等108名同学“校园小诗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不断进取,争取更大的成绩。希望各班级积极宣传先进个人的事迹,引导全体学生奋发努力,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一四年二月十七日
优秀学生表彰决定 『范文16』
各学院理事、部、委:
在开展南京医科大学勤工助学工作的各项活动中,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工作中,勤工助学协会的学生干部在学生工作处老师和全体同学的支持下,团体协作,作出了大量辛勤工作。其中涌现出许多认真负责、积极踏实、自觉奉献的工作积极分子,为了激励学生干部做工作的热情,经综合考核和推荐评选,勤工助学协会理事会审核并经学生工作处批准,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积极分子予以表彰,现决定表彰石小坚等3位同学为“先进工作者”,等27位同学为 “优秀学生干部”并授予宣传部为“优秀部门”称号。具体名单如下:
一、先进工作者(略)
二、优秀学生干部(略)
三、优秀部门(略)
优秀学生表彰决定 『范文17』
在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中,涌现出一大批优异学生典型,他们积极进取、刻苦努力,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根据《陈集二中奖学金发放办法》,现对下列同学表彰如下:
一等奖学金获得者:(15人)
郭 悦 熊 芮 花兴宇
李文飒 吴建宇 赵 欣
高安旭 凌 夏 惠超越
陈 欣 高新月 顾欣欣
张晓玲 许 蕾 孙大竞
二等奖学金获得者:(15人)
李芳洁 张开悦 姚玉骏 姚 旭 岑可阳 赵青云 潘乐懿 王 静 陈沁悦 徐欣悦 周 艳 高宇彤 陈文欣 陈荣悦 刘 青
三等奖学金获得者:(31人)
张 翼 余周红 王 婷 梅丛慧 谭 艳 佘成越 沈 洁 徐 颖 任盼盼 陈 阳 高 婕 钱 微 杨玲玲 经德艺 王姚杰 刘 锴 房桂婷 张孝佳 陆元娇 殷昌盛 朱文骥 王紫薇 张彩凤 俞登智 孟美琪 胡嘉琪 糜 杰 陈束敏 殷文俊 窦婷婷 陈 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