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先进集体的决定 『范文3』
20xx年下学期,在全校师生共同的努力下,将优良传统与新的教育理念相融合,深化课堂改革,努力构建“高效课堂”,强化目标管理,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致力于创设和谐发展的育人环境,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经考核评定,学校研究决定,初二年级组被评为“先进年级组”,语文教研组等4个教研组被评为“先进教研组”,初82班等19个班级被评为“先进班级”,姚六容等8名教师被评为“优秀园丁”,谢凤芳等22名教师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胡艳红被评为“先进年级组长”,夏四文等4名教研组长被评为“先进教研组长”,王文等19名班主任被评为“优秀班主任”,夏丽鸿等8名备课组长被评为“优秀备课组长”,陈子健等38名学生被评为“特优学生”,戴昱民等10名学生被评为“突出才能学生”,星火组等15个小组被评为高效课堂优秀学习小组,吴迪桓等400 名学生被评为“三好学生”,特张榜公布。希望大家再接再厉,戒骄戒躁,继续奋勇前进,给力新学期,争夺“十一”连冠。
弘毅新华中学
20xx年2月22日
表彰先进集体的决定 『范文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中央企业:
近年来,中央企业广大职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按照“一五三”总体思路要求,抢抓机遇,攻坚克难,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艰苦奋斗、无私奉献、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中央企业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基层企业、职工群众的创新活力,促进中央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决定,授予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核动力事业部第三代核电ACP1000技术研发设计项目部等497个单位“中央企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郭明义等795名同志“中央企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追授王振龙同志“中央企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被授予“中央企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人员,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勤奋工作,再创佳绩。
中央企业广大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世界水平跨国公司,为实现“两个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 中央企业先进集体名单
2. 中央企业劳动模范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xx年9月22日
表彰先进集体的决定 『范文5』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人社办﹝20xx﹞162号)要求,在各地各部门评选推荐基础上,经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对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80个先进集体、120名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xx年1月5日至1月1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楠
联系电话:028-86613500(兼传真)
电子邮箱: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