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五四表彰决定 『范文3』
各处室、各年级:
为了弘扬“五四”精神,激励先进,进一步发挥先进个人的带动作用,四月中下旬,校团委组织各团支部开展团的各类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并在各团支部评选的基础上,组织了校级十佳毕业生、校级十佳学生(团)干部、校级十佳团员、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团员、班级十佳毕业生、班级优秀团员等先进个人的评选。
经研究决定,授予王珂宇等10名同学校级十佳毕业生荣誉称号;授予赵汇鑫等10名同学校级十佳学生(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安琪等10名同学校级十佳团员荣誉称号;授予张宇晗等15名同学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曲乐恒等13名同学校级优秀团员荣誉称号;授予陈葆栋等280名同学班级十佳毕业生荣誉称号;授予李明哲等252名同学班级优秀团员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学积极总结经验,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以此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力争再创佳绩,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和共青团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1:xx市实验中学 20xx年校级十佳毕业生、校级十佳学生(团)干部、校级十佳团员、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团员名单
附2:xx市实验中学20xx年班级十佳毕业生名单
附3:xx市实验中学20xx年班级优秀团员名单
xx市实验中学
二〇xx年x月八日
2023年五四表彰决定 『范文4』
20xx年,公司团委按照公司党委和局团委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大力开展基层团组织建设,全面活跃基层团的工作。广大团干部、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授予第五项目部团支部、第七项目部团支部公司“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王亚等9名团干部公司“优秀团干部”称号;授予包海等21名团员公司“优秀团员”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不骄不躁。各单位团组织和团员青年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狠抓基层组织建设,立足岗位,勤学苦练,服务企业,服务青年,为实现企业平稳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20xx年度公司“五四红旗团支部”、“ 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名单
2023年五四表彰决定 『范文5』
x年以来,我院共青团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学生,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在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根据团苏委发[]28号《关于表彰x年度“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我院杨铭被授予“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根据苏委工团〔〕4号《于表彰-x年度省级机关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委(支部)的决定》,我院团委被授予“省级机关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杨紫郡被授予“省级机关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根据苏卫团﹝﹞3号《关于表彰x年度省卫生计生委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我院李雪冰等11名同学获“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葛慧慧、杜雨薇被授予“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临床与护理学院、药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团总支被授予“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五四红旗团总支”荣誉称号;根据团宁委发[]25号《南京团市委关于表彰x年度 “南京市五四红旗团委”、“南京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南京市优秀团干部”、“南京市优秀团员”的决定》,我院何江阳、徐东奕等四名同学被授予“南京市优秀团员”“南京市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情,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不断创新,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在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认真推荐的基础上,经院团委严格审核,决定授予吉雪等265名同学“优秀团员”荣誉称号,授予周洁等95名同学“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刘桥等67名同学为“优秀学生会干部”荣誉称号,授予陆梦等112名同学为“校园文化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中药1班团支部等16个团支部为“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以此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五四”光荣传统,积极推进团建创新,勤奋学习,勇于实践,锐意进取,自觉奉献,为学院跨越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x年度五四评优名单汇总.docx
共青团x职业学院委员会
x年五月十九日
| 行政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