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处分决定 『范文12』
按照《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五十条规定,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中央《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作为禁止性的要求及惩处规范,其中第六条规定,部门和单位不执行上级派进、调出干部决定的,对该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通报批评,并责令执行;经批评教育或者通报批评仍不执行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六条还规定,干部本人不服从组织调动和交流决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并按照程序就地免职或者降职使用;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年月日
党员处分决定 『范文13』
,男,汉族,生于x年x月xx日,中共党员,初中文化程度,住**县x镇x村五组,现任该村村支部书记。
x年退耕还林中,经x镇政府、x镇林业站核定,x村原原七组组集体退耕还林面积为250亩。该组250亩退耕还林截至目前共兑现九轮,其中前四轮为粮,已兑现到原七组各村民手中。20xx年——20xx年五轮兑现为现金,共183600元、管护费20xx0元、卖黄姜收入13600元,以上共计217200元,全部由负责收支。支出情况为:
(1)给原七组村民133人每人一亩退耕还林款共兑付59185元。
(2)给原七组村民133人交合疗款共计3990元。
(3)给原七组村民交农林两税共计8120元。
(4)修通组路花费14760元。
(5)管护费支出24000元。
(6)给原七组买磨面机共花费12500元。
(7)还买黄姜贷款41600元。
(8)其他支出1734元。
以上支出共计165889元。经联合调查组核定有51301元资金在x名下,但既不建立账目,也未确立专人管理资金,构成截留、挪用公款行为。
身为中共党员、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担任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截留、挪用集体资金,侵犯了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经x镇党委20xx年5月30日会议研究,决定撤销x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本处分决定字20xx年x月x日起生效。若不服从本处分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向x镇纪委提出申诉。
中共x镇纪律检查委员
二0xx年x月x日
党员处分决定 『范文14』
,男,汉族,生于x年x月xx日,中共党员,初中文化程度,住**县x镇x村五组,现任该村村支部书记。
x年退耕还林中,经x镇政府、x镇林业站核定,x村原原七组组集体退耕还林面积为250亩。该组250亩退耕还林截至目前共兑现九轮,其中前四轮为粮,已兑现到原七组各村民手中。20xx年——20xx年五轮兑现为现金,共183600元、管护费20xx0元、卖黄姜收入13600元,以上共计217200元,全部由负责收支。支出情况为:
(1)给原七组村民133人每人一亩退耕还林款共兑付59185元。
(2)给原七组村民133人交合疗款共计3990元。
(3)给原七组村民交农林两税共计8120元。
(4)修通组路花费14760元。
(5)管护费支出24000元。
(6)给原七组买磨面机共花费12500元。
(7)还买黄姜贷款41600元。
(8)其他支出1734元。
以上支出共计165889元。经联合调查组核定有51301元资金在x名下,但既不建立账目,也未确立专人管理资金,构成截留、挪用公款行为。
身为中共党员、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担任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截留、挪用集体资金,侵犯了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经x镇党委20xx年5月30日会议研究,决定撤销x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本处分决定字20xx年x月x日起生效。若不服从本处分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向x镇纪委提出申诉。
中共x镇纪律检查委员
二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