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表彰决定范文 『范文1』
各市教育局、团市委:
为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4号)文件精神,切实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的全过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省教育厅、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共同组织开展了20xx-20xx学年度辽宁省普通中小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评选活动。
经学校、县(市、区)教育局和共青团县(市、区)委推荐、公示,市教育局、团市委初审,省教育厅、团省委审核,决定授予王嘉讯等725名同学为辽宁省普通中小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关阳等162名同学为辽宁省普通中小学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现予以公布。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学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奋发进取,争取今后取得更大的成绩。希望全省广大学生以先进为榜样,志存高远、增长知识、锤炼意志,让青春在时代进步中焕发绚丽的光彩。
20xx年xx月xx日
优秀学生表彰决定范文 『范文2』
x3—x4学年,我院学生工作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以学生为本,全心全意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的理念,促进我院学生全面发展。全院学生秉承“立德有为”的校训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校风,努力学习,奋发进取,涌现出了一大批学风端正、成绩优异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开拓进取,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经各系推荐,学院审核评选,决定授予中文系1204班等18个班集体为“优良学风班”,政法系1x班等38个班集体为“先进班集体”,吕娜等61名同学为“标兵学生”,梁彩霞等391名同学为“三好学生”,亢晓晓等189名同学为“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新的学年里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号召全院广大同学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大力弘扬我院优良的校风和学风,注重德、智、体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附件:xx学院x3—x4学年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标兵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xx学院
x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