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先进个人的决定→30篇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5日    一键复制全文

关于表彰先进个人的决定 『范文1』

  20xx年,在厅党组和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全站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恪尽职守,团结拼搏,勤奋工作,改革创新,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考核、测评和部门推荐,站党委研究决定:对运行车间、工会2个先进集体、水库调度班等4个先进班组、王洋等41位先进生产(工作)者、文小明等2名综治维稳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做出新的成绩。希望各部门和全体职工要学习先进,同心同德,求真务实,敬业奉献,奋力拼搏,为我站安全生产、科学管理、创新发展、文明建设与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xx年度站先进车间、科室、班组及先进生产(工作)者、综治维稳先进个人名单

关于表彰先进个人的决定 『范文2』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20xx年是实施“”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我镇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显著的一年。一年来,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弘扬“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优良传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增强“三为”意识,积极开展“作风建设年”、“企业服务月”等活动,实现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各条战线、各个领域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镇人民干事创业的热情,经研究决定:

  授予梅洋村“20xx年度雄江镇绩效综合考评第一名”荣誉称号,授予梅台村 “20xx年度雄江镇绩效综合考评第二名”荣誉称号,授予大雄居、梅雄村“20xx年度雄江镇绩效综合考评第三名”荣誉称号。同时,奖励梅洋村1800元,梅台村1300元,大雄居、梅雄村各1000元。

  授予闽清虹瑞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恒峰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雄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闽清雄江明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四个单位“20xx年度雄江镇经济发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各奖励1000元。

  授予林模同等24位同志“20xx年度雄江镇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各奖励200元。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镇各村居、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进取、争先创优,努力为实现雄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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