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决定范文↘精选33篇↙(6)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0日    一键复制全文

处理决定范文 『范文15』

  xx市xx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xx区路中兴横地段建设一幢13层办公商业综合楼工程(西场电子城),根据《关于修建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意见的复函》(荔人防建〔〕1号)批复,该项目应建5级防空地下室1467平方米。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你公司未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落实防空地下室建设,导致防空地下室达不到应有的防护要求且无法整改。你公司于20xx年7月16日向我办书面作出《关于西场电子城项目人防工程申请缴纳易地建设费的说明》,申请该项目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考虑到该项目纳入了市“烂尾楼”项目,又存在结构安全问题,我办同意该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并于20xx年7月20日向你公司发出《关于缴纳易地建设费的通知》(穗民防易〔20xx〕6号),该项目应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366.75万元。之后,我办多次催促你公司缴纳易地建设费,但你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目前该综合楼已投入使用,至今仍未缴纳易地建设费。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九条、《xx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九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条;《xx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经研究,依法决定如下:

  责令你公司于20xx年4月30日前凭《xx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xx市指定银行网点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366.75万元。

  如你公司逾期不履行,我办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根据情况采取处罚措施。

  如你公司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六十日内向xx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2、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1.执法依据

  2.xx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xx市民防办公室

  年3月24日

处理决定范文 『范文16』

  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对你

  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 违法事实

  (一)

  1.

  2.

  (二)

  ……

  二、 处理决定

  (一)

  1.

  2.

  (二)

  ……

  限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到将上述事实核查。

  你若对上述事实有争议,依照本决定的期限自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 申请复议。

  单位(印章)

  年月日

处理决定范文 『范文17』

  师范学院:

  20xx年5月17日,本机关收到群众实名举报“师范学院多媒体采购项目”包组一的政府采购活动存在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对举报事项依法开展调查,查明情况如下:

  一、项目招标文件存在问题

  (一)未合理设置评审因素及其分值。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是对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要求的评定,是对企业本身的认证,并非指向特定产品设备,但该项目招标文件中,将产品制造企业所具有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设置为产品设备的技术参数,并作为技术评审扣分,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xx〕2号)第四点规定。

  (二)无法律依据设置投标有效期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该规定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中,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已对采购活动各环节时限作出明确规定。该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至起90天”的要求,缺乏法律依据。

  二、项目质疑处理存在问题

  (一)未按法定期限内作出质疑答复。20xx年12月7日,该项目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收到供应商质疑,20xx年12月17日,该中心告知质疑供应商正在进行质疑处理,直至20xx年7月13日,代理机构仍未向质疑供应商作出书面答复。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未按法定期限向供应商作出质疑答复,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二)信息公告发布不准确清晰。20xx年5月9日,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中标、成交结果调整公告。公告评审日期、评审专家与该项目评审专家处理质疑会议实际召开时间、参会人员不符。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信息存在错误,不符合《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第十六条的规定。

  综上,本机关认为“师范学院多媒体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40000-20xx10-156008-0340,440000-20xx10-156008-0339)包组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依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五十七条规定,由采购人依法废标,重新组织招标。

  广东省财政厅

  20xx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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