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命令范文 『范文15』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规定,为做好禁火工作,特发布本令。
一、禁火时间:从每年9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止。
二、禁火区域:全县行政区域内所辖林区。
三、禁火内容:
1.严禁丢烟头火种、烧马蜂窝、野外烧火取暖、野炊、点火把照明、小孩玩火;严禁烧山边田墈、土墈;严禁烧稻草、草皮、土灰;严禁烧木炭。
2.清明节扫墓期间,禁止烧坟山。野外烧香、烧纸、烧蜡烛、燃放鞭炮时,必须有坟主责任人看守,做到人离火灭。
3.未经批准严禁进行炼山造林等生产性用火。
4.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严禁在禁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
四、凡违反本令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等部门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以罚款或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部队命令范文 『范文16』
各大队、中队,培训基地,机关各部门:
根据德才表现和工作需要,经支队党委研究,李先胜等任职如下:
为司令部专职队指导科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13级);
为司令部警勤中队政治指导员(正连职);
为政治处干部科干事(正连职);
为政治处纪保督察科干事(正连职);
为防火监督处监督管理科参谋(正连职);
为水上大队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12级);
为崇川区大队参谋(正连职);
为海安县大队参谋(副连职);
为如皋市大队参谋(正连职);
此令
支 队 长:
政治委员:
20xx年1月15日
部队命令范文 『范文17』
近期以来,全局民警紧密围绕公安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立足岗位奋勇拼搏,在侦查破案、服务群众、规范执法,稳妥快速处理突发性事件以及细致做好警卫安保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保持了社会治安的稳定,推进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发展,得到了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称赞,赢得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工作中,涌现出一批锐意进取、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的有关规定,特命令:
一、给予在公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7名个人各嘉奖一次,颁发证书和奖金。
。
二、给予在执法工作中列本序列季度排名第一的3名案件主办人各嘉奖一次,颁发证书和奖金;
。
此令。
局长:
政委:
x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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