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救灾行动命令 『范文1』
(1)严禁在生产装置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生产厂区内。
(2)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在生产厂区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3)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内工作。
(4)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气区及易燃、易爆区工作。
(5)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性溶剂油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6)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7)严禁就地排入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8)严禁在油气区内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10)严禁损坏厂内各类防爆设施。
抗震救灾行动命令 『范文2』
9月17日中午12时,厦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联合发出《厦门市防台风防汛3号动员令》,详情如下:
强台风“莫兰蒂”正面袭击厦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厦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厦门市民也以从容乐观的精神风貌和自救互救的高尚行动感动全国。当前,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正处在关键阶段,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各项工作积极有序进行,现向全市各界、广大市民群众提出以下要求:
一、机关带头、主动作为。全市党政机关要按照统一部署安排,迅速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到包干路段、包干社区的灾后恢复工作中去,开展主次干道树枝清理、环境整治、交通疏导,社区道路清理、垃圾清运、困难帮扶、卫生防疫等活动。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作出榜样表率,带动居民群众共同参加。
二、人人参与、互帮互助。全体市民群众可以就近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参与家园清洁工作,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合理使用恢复供应的水电等资源。积极开展互助行动,参与志愿服务,为身边的受灾群众送去爱心、提供帮助。
三、凝聚力量、统一行动。全市各界、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主动参与到恢复重建工作的统一行动中来,重拾信心,倍加努力,为恢复重建美好家园尽一份责、出一份力,共同为家园建设作贡献。
重建家园,你我同行!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续写文明城市的辉煌与风采,让美丽家园早日重现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