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救灾行动命令 『范文1』
(1)严禁在生产装置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生产厂区内。
(2)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在生产厂区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3)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内工作。
(4)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气区及易燃、易爆区工作。
(5)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性溶剂油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6)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7)严禁就地排入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8)严禁在油气区内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10)严禁损坏厂内各类防爆设施。
抗震救灾行动命令 『范文2』
9月17日中午12时,厦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联合发出《厦门市防台风防汛3号动员令》,详情如下:
强台风“莫兰蒂”正面袭击厦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厦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厦门市民也以从容乐观的精神风貌和自救互救的高尚行动感动全国。当前,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正处在关键阶段,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各项工作积极有序进行,现向全市各界、广大市民群众提出以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