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谈纪要 『范文3』
4月11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召开了第一次改制小组工作会议。会议就公司改制分流工作进行了布置。
会议首先传达了3月24日上级改制分流工作会议精神。会议明确指出,x年公司改制分流工作正式启动,上级改制分流工作组已进入公司现场办公。改制阶段性工作计划初步安排如下:3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6月15日进入编制初步方案阶段;7月15日进入方案实施阶段;9月30日前全部完成注册工作。会议强调,各单位要把握这一历史性机遇,正确认识,统一思想,全力配合,加大工作力度。
一、会议对有关事项做了如下说明和安排:
1.改制分流前期工作主要是对资产的彻底清查。会议指出,改制是全员全方位的工作,特别是资产清查更是改制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利益和改制的进程。公司改制工作相应的对口工作人员已确定,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建设公司改制小组成员,配合公司对口工作人员,全力以赴,深入细化,不留死角,彻底清查。
2.会议要求,各单位不能随意处理物质,对原有数据不能涂改,要按建设公司的统一表格、既定时点进行资产填报工作,突出快、实、细,保证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3.会议强调,要按照建设公司要求,取消项目的合同签署权和对分包队伍的工程结算权,厂队财务帐户一律封闭,相关公章全部收回,凡涉及合同签订、工程结算和资金使用的工作全部回收到公司有关部门处理。公司所有帐户都要与资产财务部的帐户吻合。并要求对大额资金使用、对外结算、对外付款、对外合同签订等重大事项须报建设公司改制分流领导小组批准方可实施。
4.会议反复强调,资产清查是项严肃细致、复杂量大的工作,各单位要让所有显性的、隐性的和遗留的问题全部在清查基准日前“浮出水面”,要实事求是,不得出现任何瞒报、漏报、虚报。特别是有关政策覆盖不了的问题,公司将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向建设公司寻求解决途径。
5.会议强调,各厂队、项目部要认真彻底清理对内、对外结算工作(特别是包括内蒙、惠州和安庆等项目在内的已完工程结算工作抓紧办理),确保无遗漏、无死角。结算工作本着“分包工程款不准突破甲方结算工程款”的原则,把握好结算尺度。各项目抓紧工程分包发票开据、补办工作。清查基准日过后,如发现未上报结算工程,谁出现谁负责,公司一律不予承担。会议责成经营计划部负责此项工作。
6.会议指出,物资清查增添了临设、工具棚和电缆等,各单位要将所有的帐内、帐外物资,办公用品,后勤用具等全部上报。
7.会议要求,细致做好债权盘点工作。
8.会议责成施工生产部将公司水电使用情况建立台帐,立即回收水电费。会议要求有关单位上报房屋租赁合同,未签订合同的立即补签。对到期不交纳水电费用的用户和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人员,不再进行房屋租赁。
9.会议要求,以x年核准的数据为标准完成x年度采暖补贴、补助填报工作。
10.会议指出,商店和原冷饮厂交接遗留问题,马上将有关资料报资产财务部研究解决办法。
11.会议要求,各单位在做好改制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施工生产。下个月将有几个新开项目,各单位要积极跟踪,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工程安全质量。
12.会议强调,3月31日以后,各单位要精打细算,严格控制施工成本,不允许出现任何亏损(包括潜亏)。
13.会议要求,堤南各厂队迅速清除所辖区域的杂草,做好春季防火工作。
二、改制工作关系着公司的良性发展。
会议要求:一是公司广大员工要高度认识、统一思想,把改制工作积极推进。二是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建设公司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把握职工思想动态,正确引导,促进改制,不误生产。三是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各项改制数据要经得住纪检、审计的审查。要严格把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为保证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改制小组成员及对口人员的电话要保证开机状态。各级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随叫随到,随时提供各种数据。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及改制相关人员外出,必须告知公司办公室。五是改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量大,各单位、各部门要形成上下联动、党政联动的势态,确保真实、准确、全面的完成改制各阶段工作。
会谈纪要 『范文4』
时间:x年11月28日13︰00~13︰40
地点:三楼会议室
主持人:参会人员:
记录人:
会议内容
一、经过前期的招投标工作,已确定由南京**公司中标我公司火灾报警系统扩容改造项目,因此此次会议只是双方就最后的改造方案和价格进行磋商。
二、南京**公司代表介绍,现有方案基本与原有方案相比变化不大,只是通过进一步考虑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高架库的方案稍作了调整,对所采用的红外光束型号作了一定更换,但价格未变。
三、南京**公司此次报价为818000元,经过协商,该公司同意下浮3个百分点,最终议定项目价格为793460元。
四、售后服务:两年保修,雷击损坏也属保修范围内。
x年11月28日
会谈纪要 『范文5』
会谈时间:20年8月10日至8月12日
会谈地点:饭店
会谈双方:丝绸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香港丝织品贸易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会谈人员:甲方:、
乙方:、
会谈内容:双方进行补偿贸易问题
现将会谈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应(中国)有限公司方面约请,上海公共关系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客户总监于20年月日下午前往上海大酒店房间,和(中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公关助理会面,就上海公共关系公司参加(中国)有限公司新产品市场推广项目的招标活动一事进行了会谈。双方交流了有关情况,并就下列问题达成共识:
一、为了保证资源,扩大丝织品服装贸易,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互惠互利基础上开展丝织服装补偿贸易。
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稳定的生产厂家,为乙方生产所需的丝织服装。甲方同意乙方的要求,准备于近期内在浙江省市投资人民币150万元新建一家丝绸服装厂,并于20年1月1日前建成投产,生产乙方所需的以真丝为面料、绣花的各式服装,年产量约30万至35万件。如乙方需要,产量还可逐年提高。
三、会谈中乙方多次表示了对质量问题的关注,希望甲方在人员配置、职工培训、质量检验等方面加大投入,加强管理。甲方对乙方的要求表示理解,并表示在工厂筹建和投产后生产管理等方面愿意积极听取乙方意见,采取各种措施,保证产品质量。
四、双方商定,乙方向甲方提供价值大约11万美元的丝绸服装生产专用设备和附属设备。应甲方要求,乙方同意在双方正式签订补偿贸易合同后1个月内向甲方提交设备名称、价格、说明文件,供甲方确认。购置设备款项全部由乙方垫付,不计利息;甲方分3年,即20年、20年、20年内归还1/3;归还方式为在乙方来料加工的加工费中扣除。
五、双方商定,甲乙双方的丝绸服装贸易和乙方的来料加工,其产品的规格、款式、质量要求、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应逐笔签订合同。其中价格条款,原则上以双方签约时中国大陆的出口价格为标准协商确定。
六、应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派出技术人员来甲方投资新建的丝绸服装厂进行技术指导,帮助服装厂提高产品质量。同时乙方同意乙方技术人员前来进行技术指导时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双方商定,甲方在本纪要签署后1个月内提出投资新建丝绸服装厂的具体方案寄给乙方,由乙方确认后,双方约定适当时间,就补偿贸易问题举行进一步会谈,确定合同内容。
八、本纪要用中文书写,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