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会议纪要及范文 『范文15』
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97号的要求以及x项目推进的需要,12月19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江海区政府在x项目运营中心召集了第二次协调会议,会议邀请了市城管局、市公路局、市交通管理局(江海区交警大队)、江海区经促局、外海街道办等部门参加。会议听取了广东投资有限公司(下称x公司)关于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和项目招商工作情况的汇报,对x公司提出的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安排。纪要如下。
一、关于项目工程建设进度。
由于前期雨水天气较多,工程进度受到较为严重的影响,进度比计划进度落后约一个月,x公司正通过排水、换土等办法,尽力排除影响,保证工程进展,力争追上计划进度。公司预计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总工期不会受到延误。
二、关于路口设置交通红绿灯的问题。
由于路口车流量大,加上x项目建设期间运输、施工车辆进出频繁,目前路口没有交通灯号,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非常必要在这个路口设置交通灯。会议建议在连海北路改造完成前,以设置临时交通灯、高峰期安排交警进行现场维持交通秩序的方式,保证路口的交通秩序和安全。请江海交警大队安排警力在高峰时段现场值班,并向市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尽快设置临时交通灯。
三、关于设置x项目宣传广告牌。
为了扩大宣传,x公司提出在市区设置3块T型广告牌和13块道路指示牌。会议听取了市公路局、市城管局的意见,建议x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申报手续,遇到具体问题再提交协调小组专题研究。
本次会议上x公司还提出了办理施工证件、加快审图进度、临时供电、安置小区建设、横沥河整治施工等问题,会议确定,请x公司就有关问题准备材料,协调小组将尽快安排时间专题研究。
协调会议纪要及范文 『范文16』
地点:物业公司会议室
与会人员:
建设单位置业股份公司代表:
路医院代表:
老干部活动中心代表:
业主代表:
内容:
一、 路街道居民科介绍参会人员。
二、 业主代表卢蓉同志陈述业主意愿:
三、 中房置业代表刘建忠同志表示,只要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符合法律规定,作为建设单位,他们一定支持。但业主代表需达到全体业主人数的5%。对此,业主代表卢蓉同志表示,此前,业主们自发选出的十几名代表已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征求民意,问卷结果显示,大部分业主是支持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今天个别业主代表由于出差等原因,未能到达会议现场,但最终成立筹备组的代表数一定达到法定要求。
四、 就此重申本次会议的目的,是为筹备业主委员会召开的协调会,或称见面会。希望大家明确目的。会上,万寿路医院和老干部活动中心单位代表表示,不介入本次业委会的任何活动,明确弃权。对此,会议决定,须由两个业主单位签字盖章,明确态度,交到万寿路街道办事处备案。
五、 宣布街道办指定翠微中里社区党委书记兼主任张岗同志作为即将成立的筹备组组长,指定任晨光同志作为业务顾问。筹备组成员应由推荐或报名的方式产生,报名地点设在翠微中里社区居委会。
六、 表示,根据规定,建设单位需提供原始版业主清册、小区规划图纸、筹备组经费。对此,中房置业代表刘建忠同志表示,前两项会积极提供。关于经费问题,他说,公司目前有困难,无法提供。鉴于此,会议决定,由刘建忠同志向其公司领导转达会议精神,履行应尽的职责。如有特殊情况,可协商解决。
七、 所长对下一步工作的流程作了简单介绍,并强调,一切活动必须依据法律条文进行。建议进入筹备组的业主代表以5名为宜。
八、 街道居民科科长到会并讲话,她说:首先感谢所有与会的领导、嘉宾及单位和业主代表能在百忙之中参加此次会议。街道领导高度重视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工作,抽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为此,请大家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把此事做好。街道方面也深知自身仍有许多需要学习和改进的地方,希望和大家一起努力,做好这次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工作,也为今后此类工作的顺利运行开好头。石凤荣同志强调,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目的绝非让业主与物业公司、或与建设单位之间形成对立,恰恰相反,我们是要通过业主委员会,让业主与物业公司和建设单位更好地进行沟通、协商,进而把小区建设得更加和谐宜居。
九、 中房置业代表陈晓运同志提出,对拖欠建设单位地下室租金的这种缺乏诚信的业主,应拒绝吸纳到业主委员会当中。对此,街道及业主代表均表示赞同,只要建设单位提供此类人员名单,可以取消其作为业主代表的资格。
十、 建设单位退席后,、赵建章所长、任晨光老师又对业主代表进行了业务指导与培训,如告知他们还需准备哪些材料等。更重要的是,街道领导和业务顾问都再三强调,我们的目标是与物业公司及建设单位和平相处、共同协商,最终成立业主委员会,进而发挥业主委员会的职能,即协助物业公司共同管理好自己的小区,共建和谐的万方苑。在筹备业主委员会期间,如果遇到难以解决的争议性问题,可暂且搁置,不要影响筹备工作的正常推进。业主代表们如果遇到困难或疑问,应及时向街道或业务顾问进行咨询。此外,选举产生的业主代表必须负起责任,能够代表大多数业主的利益。
协调会议纪要及范文 『范文17』
x年9月1日下午,市普查办组织召开了文物普查工作协调会。会议介绍了省普查办督察组在我市检查的相关情况,传达了督察组提出的相关要求和建议,并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会议由市文体旅游局副巡视员、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柴凤春同志主持,市文物管理办公室、市文物考古鉴定所负责同志及普查工作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纪要如下:
会上柴凤春同志指出,省普查办督察组对我市当前普查工作总体评价良好,认为我市普查进度可观,组织得力,经费、设备保障充分。同时督察组也要求我市继续加快普查进度,争取到10月底前全面完成普查实地调查工作,并从现在开始做好普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普查办督察组提出的要求和建议,切实做好我市文物普查工作,会议要求:
一、加快普查实地调查进度。市文物考古鉴定所要按照省普查办新的进度要求,调整工作部署和方法,加快普查实地调查,特别是地下调查的进度,提高普查完成率,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普查实地调查任务。对于可能出现遗漏登记的文物点,于11、12月再进行补录。
二、加大对深圳改革开放代表性建筑和工业遗产的普查力度。市文物考古鉴定所与各区普查办要根据省普查办督察组提出的要求和建议,加大对改革开放代表性建筑和工业遗产的普查力度,增加登录数量,体现我市作为改革开放窗口城市的特色。
三、市文物考古鉴定所要加强与各区普查办的沟通和协作。根据《深圳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市文物考古鉴定所单独组建普查队,负责特区内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四区及光明新区范围内的地上普查及全市范围内地下普查,各区文物部门积极配合。市文物考古鉴定所要积极主动与各区普查办加强沟通与协作,尽快签订文物普查协议,明确各自的任务和职责,及时将普查进度等相关信息通报各区普查办,普查过程中发现重要文物要及时告知各区文物部门研究保护措施,充分发挥相关区普查办的作用,共同推进普查工作。
四、组织专家组对全市文物普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近期市普查办将成立由市普查办专家组和普查办人员组成的文物普查督察复核小组,重点对各区文物普查进行技术指导和复核工作,指导解决普查中存在的疑难问题,为接下来的验收工作做好准备。
五、加强普查统筹协调工作。为加大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力度,市文管办要指派专人负责普查工作。
参加会议人员:市文管办黄中和、刘涛、傅碧红、王军、何勇,市文物考古鉴定所任志录、李海荣、张一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