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会议纪要范文 『范文1』
20xx年7月11日,县委、县政府副县长陈天明召集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教委、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建委、县卫生局、县统计局、县接待办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县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有关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县纪要如下:
一、认真落实,成效明显
会议认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具体举措,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广泛的现实意义。《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公布以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全县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会议决定,为进一步推进全县节能工作深入开展,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组建梁平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与会各单位分管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统一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明确重点,狠抓落实
会议明确,下一阶段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既要按照市里各项要求又要立足梁平实际,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宣传,要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的重要性、必要性,普及节能知识,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二是要建立健全节能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分解落实任务;三是切实抓好公共机构水电油气节约措施的完善和落实;四是要大力推广使用节能新产品,加大节能技改力度。
四、人员落实,保障到位
会议强调,公共机构节能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各单位要建立联络人员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县政府办公室要成立节能科,且至少明确2名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同时,县财政将安排一定专项经费用于工作开展,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
出席:县政府陈天明,县政府办蒋明书、黄运勇、邹晓燕,县发改委秦华俊,县教委王小虎,县监察局伍元中,县财政局胡显平,县建委张云屏,县卫生局康健民,县统计局江云辉。
专题会议纪要范文 『范文2』
一、关于新校区项目用地范围内尚未搬迁的三户被征收户的征收问题
新校区项目用地范围内尚有三户未接受征收搬迁,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这三户被征收户的房屋情况较为复杂,涉及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土地征用遗留问题,户主情绪行为过激,不易接触,工作存在一定难度。为进一步推进该项目的建设,确保正常施工,会议确定采取以下三种途径对上述三户被征收户的房屋及土地进行征收:一是进行民事诉讼。鉴于琼山侨中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尚未搬迁的三户所住房屋实属侵权行为,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申请法院追究这三户户主在学校所有土地上侵权盖房的行为。二是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征收。为争取时间与征收费用,业主单位琼应尽快协调市教育局,向市政府申请将上述这三户追加纳入市保障性住房。三是从拆违角度进行征收由城管部门介入,府城镇、住建局等部门协同配合,先对上述三户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取证调查,查处其违建行为,为下步推动工作打下基础。
二、关于成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问题
为有效推动新校区项目的征收工作,成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调研员;副组长副区长;成员:府城镇、,区住建局,区司法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教育局,琼山法院波,区法制办。
三、关于明确责任及时间节点的问题。
会议要求各部门积极配合,把握好时间节点。琼山侨中备齐有关诉讼材料,于一周内向法院申请执行;由凤翔花园周边路网业主单位区住建局委托拆迁公司作出征收补偿方案;再由府城镇派出一个现场工作组,入户做好被征收户的思想工作,同时尽快查清该宗地和三户被征收户的历史情况,掌握充分证据,以便有利于开展下步工作。
参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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