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会议纪要模板 『范文21』
X年X月X日下午,上海PHC管桩生产企业第三季度工作会议假座X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上海市混凝土行业协会、上海市混凝土预制构件质监分站与二十多位上海管桩生产企业负责人,出席了本次由X有限公司承办,上海市构件质监分站副站长主持的会议。
这次例会的主要议题是近期上海PHC管桩质量情况,会上通报了三季度对上海市和外省市管桩质量监督检查结果。
上海市构件质监分站副站长向与会人员通报外省市进沪产品质量问题,宣读上海市质监分站的四份通报文件,嘉善地区的景盛、兴舜等企业列入通报之列。
外省市PHC管桩质量的主要问题反映在四个方面:
一、以A桩替代AB桩;
二、端板偏簿,不合规范;
三、箍筋间距不按标准配置;
四、主筋以小代大。偷工减料仍是管桩质量问题的通病。
副站长同时对上海市个别企业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如PHC管桩的标识不清、试验检测不到位等问题,在市场上信誉产生了一定的负面效应。与此同时,也肯定了对现场质量抽检结果表明三季度以来PHC管桩质量总体上有了一定的改观,二季度“闵行莲花河畔景苑” 楼房倒覆事故确确实实给企业的领导敲响了一次警钟。
在会上,副站长向与会企业表示,上海市质监分站对产品质量的态度:有质量举报必查,有问题必通报,与企业共同努力维护行业产品的生命力。
X公司经理王重作了重点发言,针对当前管桩市场的现状,建议建立管桩产品准入制度,要有一个技术与企业标准,要有一个具体的门槛,从而保证上海管桩企业质量稳定。
在会上,X有限公司介绍了先进的企业管理经验,得到了行业同行的肯定。
会上,大家对X有限公司的预应力方桩的产品技术特点和生产工艺进行热烈的探讨。
最后,上海市混凝土预制构件质监分站副站长要求上海市管桩生产企业,在克服困难,发展企业的同时,一定要做到企业自爱,维护行业的信誉,把上海管桩质量提高到新的高度,上海市质监分站也将加强质量监督力度,共同维护管桩市场稳定。
董事会会议纪要模板 『范文22』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主持人:
参会人员:
记录人:
会议议题:
会议内容:
x6年5月13日下午,消防超市西宁店董事长王浪峰主持召开了消防超市西宁、兰州店董事会会议。全体12位董事,除荣外均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主要讨论了消防超市西宁店及兰州店各自的工作进度,同时共同确定了前期主要消防设备的产品供应商、供应方式、供应价格及经营产品的销售价格等。所有董事均阐述了各自符合实际情况、对公司发展有利的观点,深刻讨论了消防超市的各项事宜。
一、达成事项:
1、确定了前期部分消防设备的产品供应商。
2、产品的供应方式(西宁和兰州各自情况,分两种方案)、供应价格。
3、经营产品的定价方式(西宁和兰州各自情况,分两种方案)。
4、消防超市的商标、图标等一系列设计方案。
5、统购公司的股权构成,每股为5000元整,股数不限定在100股以内。
6、以个人情况开设消防产品公司的个人可以考虑参与统购公司的股权。
7、本着"质量第一、价格第二"的原则进行评选供应商,我们所采购的所有供应商提供的经营产品,必须全部具有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3C认证,并在xx省消防总队通过备案。
8、我们的品牌口号:生命相依·品质相诺,对于我公司经营的消防产品来说,质量就是生命。我们公司所承担的绝不仅仅是一个公司的责任,我们还必须承担起对社会消防安全的责任。
二、需进一步讨论的事项:
1、公司的经营模式。
2、公司的管理。
3、与中端客户的具体合作模式。
4、市场的拓展等。
三、建议:
1、加强消防超市各地域队伍的紧密配合,使大家团结一致,应对市场的挑战。
2、消防超市的工作正在开展中,有资源的可以提供下,为共同利益而争取早日实现。
3、希望所有董事会成员到其他省份争取其他省份的人员参与到消防超市中来。
x年x月x日
董事会会议纪要模板 『范文23』
会议时间:20xx年7月xx日
会议地点:在本公司会议室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会议
召集人:王
会议通知时间:20xx年7月xx日
会议通知方式:书面通知
出席会议股东:,,,
主持人:王
会议审议事项:
一、罢免和更换公司监事;
二、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三、修改公司章程。
会议决议:
一、就第一项审议事项,代表%表决权的股东同意,代表%表决权的股东反对,达成如下决议:免去李监事职务,选举谭为公司监事。上述决议涉及到章程条款变动的,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二、就第二项审议事项,代表%表决权的股东同意,代表%表决权的股东反对,达成如下决议: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36万元。上述决议涉及到章程条款变动的,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三、就第三项审议事项,代表%表决权的股东同意,代表%表决权的股东反对,达成如下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增加如下内容:
1.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股东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可以决定解除其股东资格:
(1)股东违反出资义务;
(2)股东严重破坏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3)非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或相竞争的业务;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4)侵害公司商业秘密;
(5)诋毁公司商业信誉;
(6)其他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挪用或侵吞公司资金,私藏、转移或隐匿公司重要文件及资料等等)。
股东会决定解除上述股东资格的,涉及的未交的出资额由其他股东认缴;已缴的出资额,即该股东的股权,由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成本价购买,不再评估该股权的溢价或减亏。股权成本价是指,股东出资时向公司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收购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价金额。
2.考虑到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下列人员界定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经理、副经理、各部门经理、办公室主任。
股东签字:
xx年xx月xx日
| 行政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