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质押公告 『范文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通知:新世纪公司已办理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3,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5.960%)的质押手续,并办理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9,474,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2.218%)的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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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新世纪公司办理了其持有的用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而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3,574,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8.211%)的提前购回手续;办理了其持有的用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而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9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007%)的购回手续。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新世纪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82,111,272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2.646%;新世纪公司质押的本公司股份合共326,4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6.429%。
4、其他说明
本公司于20xx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取得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xx-64)。20xx年8月17日,新世纪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1.161%)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质押手续,该部分质押股份用于对新世纪公司20xx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20xx年8月17日起至新世纪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