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范文3』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投资的企业对外重大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珠海和谐卓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谐浩数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中心共同发起设立了义乌和谐明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谐明芯”),投资于 LED 行业的优质企业或优质资产。(详见公司于 20xx 年 7 月 1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缴义乌和谐明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的公告》)。公司为和谐明芯的有限合伙人(LP),目前已认缴和谐明芯 125,000 万元出资。
和谐明芯的子公司和谐明芯(义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芯光电”)于德国时间 20xx 年 7 月 26 日与 OSRAM GmbH(一家根据德国法律成立的企业)、OSRAM SYLVANIA INC. (一家根据美国法律成立的企业)签署了股份收购协议,向二者收购 LEDVANCE GmbH(一家根据德国法律成立的企业)、LEDVANCE LLC(一家根据美国法律成立的企业)(LEDVANCE GmbH 和 LEDVANCELLC 以下合称为“LEDVANCE”)的全部股份。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OSRAM 系全球领先的照明企业,总部位于德国慕尼黑,于 20xx 年起从西门子系统剥离独立发展,其产品广泛使用在公共场所、办公室、工厂、家庭以及汽车照明各领域。20xx 年,OSRAM 主要经营实体 OSRAM GmbH、OSRAMSYLVANIA INC.将其部分灯具业务剥离后成立了 LEDVANCE GmbH、LEDVANCELLC。
LEDVANCE GmbH、LEDVANCE LLC 主要业务包括传统光源业务、LED 照明光源及灯具业务、智能家居灯具业务等,拥有覆盖全球的销售渠道、客户网络以及强大的品牌影响力。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可通过和谐明芯间接分享相应的投资收益。同时,公司可藉此加强市场拓展与合作,进一步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明芯光电本次对外投资尚需有关机构审核批准或备案;
(二)明芯光电本次对外投资存在因时间因素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后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关注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xx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