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公告模板 『范文3』
经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远洋实业集团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两公司进行合并。合并双方及合并方式为: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远洋实业集团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xx0万元。合并方式为吸收合并,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吸收远洋实业集团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并存续,远洋实业集团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解散注销。合并完成后,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存续,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远洋实业集团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所有债权、债务、资产及相关权益均由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合并各方之债权人均可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原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向原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原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特此公告
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远洋实业集团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x年4月15日
公司合并公告模板 『范文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履职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xx]1569号),本公司获准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浙江)”)。吸收合并完成后,中信证券(浙江)将注销,中信证券(浙江)的证券营业部、分公司将变更为本公司的证券营业部、分公司(详见本公司于20xx年7月14日发布的公告)。目前,相关吸收合并工作正在稳妥、有序地推进,进展顺利。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本公司业务范围已增加福建省、江西省、浙江省(除天台县、苍南县)的证券经纪业务。
2、中信证券(浙江)的客户及业务已于20xx年9月11日清算后整体迁移并入本公司,本公司自20xx年9月14日起为该等客户提供参与证券市场交易的相应服务。
3、本公司及中信证券(浙江)正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程序要求,办理中信证券(浙江)及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等证照与资质的变更手续,中信证券(浙江)将在其原分支机构变更至本公司名下并领取新证照后,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法人资格注销等手续。
4、20xx年9月1日为本公司吸收合并中信证券(浙江)的交割日,自该日起,中信证券(浙江)的相关财务数据全部并入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20日
公司合并公告模板 『范文5』
经公司股东会决议,x市第二塑料制品厂有限公司与第六印染厂有限公司合并。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联系人:江 电话:
x市第二塑料制品厂有限公司
x年x月2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