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公告 『范文18』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___________%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争议解决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13.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权转让公告 『范文19』
受xx市xx区xx公司委托,将其持有的棉业有限公司51%股权通过xx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
棉业有限公司成立于x年7月,法定代表人:蔡士闪;注册资金:人民币壹仟陆佰万圆整;公司住所:xx市长江路中段;经营范围:棉花及其纺织品经销,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此次股权转让已经棉业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决议通过。河南勤政资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勤政评报字[]第003号)。截至x年3月31日,棉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25039137.39元,负债总额为225190799.47元,净资产为
-151662.08元,评估结果已经xx市xx区商务局备案。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同等条件下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自报纸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意向受让人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现场勘验,之后持有效证件到xx市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30万元。我中心根据报名情况,采取不同交易形式,不再另行公告。
电话: 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 地址:xx市文化路918号
监督电话:
xx市产权交易中心 x年8月10日
股权转让公告 『范文20』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协议转让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于20xx年1月18日与张维仰先生签署了《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6.88%股权之转让协议》,张维仰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61,030,624股股份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广晟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xx年1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过户履行情况
20xx年2月7日,张维仰先生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张维仰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61,030,624股股份已过户至广晟公司名下,至此张维仰先生与广
晟公司协议转让该部分公司股份的股权过户已完成。
本次过户完成后,截止本公告日,广晟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6,035,99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33%。张维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1,055,67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的13.65%;本次协议转让事宜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同时张维仰先生
出具的《关于行使股东表决权之承诺函》于20xx年2月6日终止履行。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