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学交通安全协议书 『范文15』
为了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精神,为提高家长和学生的责任意识,防范于未然,确实有效的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促使社会与家庭共同来关心学生的交通安全,确保您的孩子在上、放学路途中的安全,防范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和家长共同担负起保护孩子人身安全的责任。学校与X年X级(学生姓名)的家长(家长姓名)签订以下协议,望双方能遵照执行,互相协助,互相督促。
各方职责如下:
一、甲方:学校职责
1、学校要加强督促,并经常教育学生注意上放学途中的安全隐患和注意事项,在行走的途中不追逐打闹、不在路上任意穿梭,不戏水,不逗留玩耍,在路上不与陌生人或不相干的人搭话,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路上行走靠右行,12周岁以下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严禁学生骑电瓶车和摩托车,严禁乘坐非营运性车辆(如农用三轮、拖拉机、农用三轮摩托车等)。
2、学校要加强管理,放学后,学校安排值周教师把学生护送到大门外,督促学生按时回家;本校绝不提供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学校不允许学生骑车或搭乘其它车辆到校或回家,以确保学生在行走途中的安全。
二、乙方:家长职责
早晨请家长按时将学生送出门,低年级学生学校建议家长接送,请教育您的孩子在路途中一定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请您教育您的孩子注意:
1、学生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不准边走边看书,要文明行走。
2、路途中不要和陌生人或不相干的人搭话。
3、如果您的孩子因为特殊原因不能独自到校或回家,请您把您的孩子直接送到学校或接回家,以保证安全。
4、教育孩子听从老师和学校的管理,如果您的孩子因事因病请假不能来上学,负责及时通知班主任,并履行好相应的请假手续。
5、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路上行走靠右行,12周岁以下学生不骑自行车,学生严禁骑电瓶车及摩托车,不乘坐非营运性车辆(如:农用三轮、拖拉机、农用三轮摩托车等)及超载车辆。
6、不向自己孩子提供交通工具,如果您的孩子是骑车、家长骑车接送上学或回家,那么一旦出现交通安全问题,责任由家长承担。
7、遇到恶劣天气,如暴风雨、暴风雪天气,家长必须全程接送。
三、丙方:学生承诺
听从学校、家长教育,遵守交通规则,做到路上行走靠右行,不骑自行车和电瓶车及摩托车,不乘坐非营运性车辆(如:农用三轮、拖拉机、摩托车等)及超载车辆,不搭乘陌生人的车辆。
尊敬的家长,您的孩子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是我们学校工作的重点,也是家长关心的问题,今本校特制定协议书,望我们双方相互沟通,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共同遵守此协议所列的各项条款,确保您的孩子在上、下学途中的安全。
上述各条希望学生和家长认真遵照执行,如因家长安全工作不得力,学生不自觉遵守,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其责任由学生、家长自负,与班主任和学校无关。
备注:此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家长(或监护人)留存,一份学校存档,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能否自觉遵守本协议书:能;否
学生签字: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联系电话:
班主任签字:
联系电话:
xx年XX月XX日
上下学交通安全协议书 『范文16』
为了使您的孩子 _________ 在学校健康快乐的学习,学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思想工作。为杜绝不安全隐患的存在,保证学生的安全,要求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为此,学校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协议书,具体协议如下:
1、通校学生上学、住宿学生回校,必须有家长送到学校,把学生交给教师;如学生没有家长护送到校,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学校不承担责任。
2、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安全规章制度,按教师的指导开展活动;如不听从教师的安排,造成不安全后果,责任自负。
3、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擅自外出购买各种用品,如需要,必须由教师统一采购;如学生擅自外出,没经老师允许造成不安全因素,学校不承担责任。
4、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公共设施达到安全标准;如有学生主观故意破坏,造成不安全因素,学校不承担责任。
5、学生在校期间(24小时),不向教师请假,擅自走出学校走失,造成不安全因素,学校不承担责任。
6、通校生放学、住宿生回家,必须有家长来接,经教师同意方可接走,回家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学校不承担责任。
7、节假日、双休日,家长要看护好学生,不让自己孩子和社会上不良青年接触,以防学坏。如有不安全因素,与学校无关。学生出现事故,如有保险,请家长及时通知学校给予办理。
8、以上协议,望学生家长认真阅读,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思想工作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
学生家长签字:
年月日
上下学交通安全协议书 『范文17』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实有效地做好大埔县洲瑞镇实验学校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学校与家庭共同来关心学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与学生家长(以简称乙方)的共同协商,特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小学生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了确保乙方子女上下学途中的安全,甲方要求乙方对子女上下学进行按时接送,积极履行监护职责。
三、乙方要教育子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推拉人力车,更不准骑自行车上学;甲方严禁乙方子女上下学乘坐无证的、超载的、驾驶者技术不熟练的车辆和船只,严禁乘坐残疾车和超载的三轮车。
四、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共同宣传安全知识,切实关心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途中做到不乱穿马路,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不争上下车,不在公路和河边追逐玩耍。
五、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本协议规定,如违反,后果自负。
六、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洲瑞镇实验学校
乙方(学生家长签名):__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