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长园务工作安全责任书 『范文1』
安全工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抓好幼儿园安全工作,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及幼儿园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校、园工作的首位,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一手抓管理,一手抓安全"作为校、园发展和管理的生命线。为了进一步增强学校和幼儿园园长"一岗双责"的安全意识,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责任落实,特制定如下幼儿园园长安全管理责任,形成监督和防范的机制,共同搞好安全工作。
1、幼儿园园长要配合班主任、保育员及科任教师共同完成安全工作。
2、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管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
3、幼儿园园长要与班主任、保育员、科任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共同教育学生珍惜生命。
4、幼儿园园长要带领幼儿园行政、值周教师认真履行职责,负责24小时值班。勤到操场、楼道、走廊及教室巡视。早上、中午、下午上学、放学到园门口值勤,对危及和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事故给予及时的制止和解决,防止事故的发生。
学生实习结束,应按规定时间返校。如有其它原因不能返校的,需及时通知本人辅导员或校内毕业指导教师说明情况,在征得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延期返校,并办理相关手续。如学生本人擅自延期返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5、对日常的安全防范,要求"谁在岗,谁管理;谁出事,谁负责"。但在意外事故处理时,则必须按"谁遇上,谁处理;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进行。
6、在正常的教学时间内,幼儿园园长及其他管理人员不能随意离开岗位,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认真落实各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并结合自己工作的特点和实际进行安全教育,使安全第一的观念在老师们的头脑中牢固树立起来,从而形成园内讲安全、班级抓安全、人人想安全的局面。经常宣传道路安全、交通法规,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孩子健康成长的同时,家长们也应时时刻刻以身作则,下面是整理的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范文3篇,欢迎阅读。
8、随时检查,及早发现园内的种种潜在的危险因素,建立起高度的预见性、敏感性、主动性和警惕性等综合防范意识,对安全管理不能留死角。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校长、幼儿园园长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校长(签字盖章):幼儿园园长(签字盖章):
园长园务工作安全责任书 『范文2』
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管理工作责任书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从完小到各分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广大家长必须牢固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工作责任感,把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范工作放在首位,坚持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常抓不懈,让全校师生每天都能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现将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范工作责任公布如下,望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认真履行相关责任。
第一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及防范工作实行校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校长具体抓,一层抓一层,层层落实,形成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人人都参与并认认真真抓好抓落实的工作管理体系。
第二条:安全管理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抓好每一天的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工作,及时处理好 有关突发性事故和日常性工作。否则,出现失职造成事故后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条:门卫或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二十四小时不离岗,教学时间内严锁校门,严禁外来人员自由进出,严禁外校学生进入校内。未到放学时间,不允许学生走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出校的学生必须有家长在场。否则,出现学生走失或被拐被骗,门卫、值班人员或相关教师将承担主要责任。
第四条:门卫或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校护校工作条例,管好用好有关治安防范器械。
第五条:从完小到各分校,必须严格实行学前班幼儿接送卡。凡未持卡到校接孩子的不许放行。否则,出现学生被拐被骗或走失,将由有关教师负全部责任。如果家长不主动配合办理接送卡的,出现学生放学走失现象由家长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家长要求不办接送卡的,必须向学校写出承担责任的责任书。
第六条:从家庭到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管理,认真做好防水、防火、防电、防高、防盗、防拐、防骗、防走、防凶、防易燃易爆等工作,并重点抓好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攀越围墙或骑坐阳台,严禁攀爬树木和有危险的高处,严禁学生打架斗殴,严禁家长、学生和外来人员携带匕首、三棱刀、牛角刀、弹簧刀、弹绷、西瓜刀、弹子枪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校园,严禁家长将车辆(包括摩托车)开进学校接送孩子,如有上述现象发生,值班人员、巡防人员和保安应立急制止停车,收缴有关凶器或危险品并及时报送学校处理。
第七条:校园周边如果出现打架斗殴或发生盗窃、抢劫、伤害等重大事故的,值班人员、巡防人员和保安应及时报告学校和华西派出所(分校同时报告各村治安联防队),并立即制止事态的发展。全校教职工要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学生发现坏人坏事应立即报告学校或就近的治安值班室。
第八条:后勤有关人员要经常检查校园建筑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的应急时向学校报告。同时,认真检查校园内各种用电设备是否老化,如发现有老化现象的应及时更换,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九条:值日教师或各班教师,在离校前应对电灯、门窗进行检查,是否关好。因未关好门窗而造成财产损失的将等额处罚有关责任人。
第十条:每天上学放学时,教师和家长应提醒学生遵守交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横穿马路时要时刻牢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在道上跑和玩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戴好安全小黄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