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安全学生的责任书 『范文6』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害,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希望家长、学校共同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健康的成长。
1、学校及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防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骑摩托车,不乘坐摩的以及“三无”车辆。杜绝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2、注意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过期、“三无”食品,坚决杜绝饮食中毒事件发生。保持教室及集体场所的卫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
3、参加体育活动时注意安全,活动时要检查体育场地和器材是否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卫生标准,剧烈活动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听从教师指挥,以确保安全。
4、正确处理同学关系,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团结友爱。不喝酒、不打架、不盗窃他人财物,不与校外不法青年勾结。敢于同扰乱学校秩序、侵害学生人身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增强消防意识,不违章用电、用火,不抽烟、不点蜡烛、不放鞭炮,杜绝火灾发生。
6、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时通知班主任。中途离开校园要先向班主任申请,班主任批条、门卫老师登记后方可离开。
7、按时作息,准时到校,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准留宿其他人。
8、不准带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伤人器械入校。
9、不准勒索他人钱物,如被勒索,要及时向班主任,家长或有关部门报告。
10、不看不健康书籍,不进游戏厅、网吧、录像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场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围墙、攀登楼梯扶手及其它栏杆、窗口等,上、下楼梯时按规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楼道打闹、玩耍。
12、不穿奇装异服,不戴首饰及装饰物,不烫发、不染发、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不带手机、随身听、高档微型等设备入校。
13、 学生之间发生冲突后,家长要按正规渠道向学校反映,冷静、理智、妥善的解决。禁止教师、家长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良好的教学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违纪现象发生,每个同学都要认真遵守《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如有违犯,学校将依据《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以及我校校规执行。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家长保存,一份由家长签字后班主任保存。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禁毒安全学生的责任书 『范文7』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夏季来临,溺水安全事故频发的季节里,预防学生溺水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学生溺水伤亡事故发生,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监护人)应高度重视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重要意义,加大对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要让学生充分认识到私自下水游泳的危险性以及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自觉预防和避免溺水事故发生。
二、家长(监护人)应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结伴外出游泳。如确实需要游泳的,需在家长(监护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护措施和专业救护人员的游泳场所游泳。
三、家长(监护人)应严禁学生私自到江、河、湖、水库、水沟、池塘边玩耍、嬉戏,以防滑入水中。
四、家长(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没有家长(监护人)的陪同下,不得私自或结伴到江、河、湖等水域划船,乘坐船只时不得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嬉水。
五、家长(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如果发现有人溺水时,不要盲目下水施救,要迅速就近呼救或拨打110、120等求助电话。
六、家长(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汛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七、家长(监护人)应随时密切关注学生的行踪,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活动内容。如发现学生有异常举动和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
八、在学校行课期间,如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课或者需要提前离校,家长(监护人)应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并履行相关请假手续。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请各位家长(监护人)把学生的安全与生命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责任书的上述规定,配合学校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以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九、本责任书经学校、家长(监护人)盖章或签字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学生家长一份,学校存档一份,上报教育局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xx区学校(盖章)
三年级二班学生:
班主任(签字):
年月日
学生家长(签字):
年月日
禁毒安全学生的责任书 『范文8』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地学习,健康地成长,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1、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学校应结合校内的实际情况,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使学生明确安全事故可能涉及的方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学校应经常对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进行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3、学校对在校生病及发生意外或者不按学校要求私自回家的学生,及时通知家长。
二、家长方面
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并遵守国家各级政府制订的法律法规。
2、 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玩耍,校外就餐住宿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5、放学和上学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负责,如:学生放学后不回家,私自在学校、路上、街上、工程工地、河滩、荒山或与校外人员玩耍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教育子女离校期间,在家或外出的活动安全,有外出活动须有家长亲自陪同,详细指导活动以防不测。确保学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安全。
6、有乘坐送子车的学生,应乘坐手续齐全的车辆,家长要与车主签定安全责任状。学生放学后到坐车期间的安全由车主负责,这一时段发生一切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7、在校外住宿学生家长要与房主签订安全责任状,确保学生住宿安全。
监护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初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