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岗双责责任书 『范文21』
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职责书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现根据县府办《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岗位监督制”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岗位监督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订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职责书。
一、职责范围
镇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矿企业负责人要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镇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工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全面负责其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政府、政府*委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并落实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制;
(四)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组织和领导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六)及时对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检查;
(七)落实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委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
(二)受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研究和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问题;
(三)组织并参加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
(四)督促、检查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五)监控安全生产专项目标、控制指标运行状况,加强督促检查;
(六)督促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潜力和水平;
(七)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启动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应当抓好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委、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二)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三)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组织和领导分管工作范围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五)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二、职责考核
(一)将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状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资料。
(二)年底就本年度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状况写出专题报告,报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自觉理解市安委会统一组织的考核。
三、职责追究
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患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主要领导(签名)处领导班子成员(签名)
20xx年2月9日
关于一岗双责责任书 『范文22』
“一岗双责”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治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完成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条例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新华办事处的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㈠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作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切实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
㈡加强领导,完善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领导责任;其他领导既要对分管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做到管人、管事与管安全相结合。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人、管事必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㈢强化监督,完善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管理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都要建立“一岗双责”制度。通过落实各项基层基础工作,切实
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㈣搞好宣传,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部署,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努力营造“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生产文化,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奖惩规定
强化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实行定量定性考核,并将安全生产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评重要指标之一,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奖惩机制,对工作绩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表彰奖励,对发生重特大伤亡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其他类型的企业发生伤亡责任事故的,要依法给予经济处罚,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华办事处(盖章) 负责人(签名):
责 任 单 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X3年二月
关于一岗双责责任书 『范文2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县卫生局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职责书。
一、工作职责
(一)事故控制
1、重大事故控制。强化医疗安全管理,杜绝医疗安全事故和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2、死亡人数控制。杜绝发生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指标控制为0,包括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火灾、中毒、触电、危险化学药品管理、项目建设施工事故等。
(二)工作目标
1、认真执行“一岗双责”目标管理职责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科室随时要进行安全工作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认真实施“安全文化工程”,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大力营造“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浓厚氛围。各科室主任为安全生产职责人,干部职工安全教育达90%以上。
3、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治。每季度和重大节假日期间要及时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一些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存在隐患的危险源,要落实监控职责,实施有效监控。
4、安全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发生安全事故后,按规定及时上报,启动应急预案,并用心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认真做好评估分析、事故总结工作。及时修订和完善单位内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深入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和危险化学品及精麻药品的使用与管理。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规定。
6、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及车辆管理。不租用或乘坐无营运资格的车辆,不公车私用,不私车公用,不驾驶无证照车辆,不无证驾驶车辆,不违章及饮酒驾驶一切车辆,严防各种事故发生。
二、考核办法
年终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并实行奖惩。严格执行各科室负责制和职责追究制。
目标考核单位:卫生院负责人:
目标职责单位:负责人:
二○XX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