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财产责任书900字阅读2023 『范文1』
为了加强和规范校产管理,明确责任界限,养成我校广大师生爱护公物的良好品德,杜绝人为的损坏和财产流失,减小校产的损失程度,真正做到人尽其美,物尽其用,以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特制定财产保管责任书:
一、责任界限
1、卫生区、班级教室财产属个人使用的,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实施,属年级、班级共同使用的财产,由级部教师、班级学生共同负责,若有损坏(未找到损坏人的),由班级学生共同赔偿,级部主任负责按时落实。
2、班主任对教室财产应全面负责,应对学生开展经常性的爱护公物全面的教育,叮嘱学生管好自己的财产,不损坏公物,若有损坏,应责成当事人赔偿。
3、各班级设财物保管员一至二人。班主任应开学一星期内认真检查学校配给的本班的所有财物,在开学一星期内与学校总务处与保管教师进行财物登记造册,每学期结束前一天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评比。
4、总务处对教室财产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除及时维修外还作好记载,通报情况,兑现赔偿,问题严重的,按照校纪校规处罚。
5、在平时的使用中,班级财物若有损坏,能自己修理的应及时自行修复,班级无法修复的需报总务处,以便安排维修。其工料费由损坏者负责。若查不出损坏的人,其工料费用由班集体负责。
二、交付使用与验收办法
学期初,总务处将按班级学生数,在教室里配齐桌凳,并将完好的门窗玻璃、讲桌等,交付给各班使用,班主任应当面核实,并在财产保管责任书上签字,其班级财产的管理责任交由班主任承担。
教师办公室所有财产本办公室教师负责。
学期末,由总务处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完毕,班主任管理责任终止。若不按此程序操作的,其责任在班主任。
三、赔偿与奖励
1、赔偿
(1)损坏公物,应照价赔偿;如当事人或班级按规定时间自行修好的,总务处将视情况免予赔偿。
(2)因打闹追逐或故意破坏公物的,根据情节和认识态度进行赔偿,情节恶劣的,要进行罚款和给予纪律处分。
(3)损坏的财产,经赔(罚)款处理后才给予调换或修理。
(4)上室外课时,教室的门窗锁好,电灯和电风扇要关掉。上下午放学时,若有发现没有锁好门窗或电灯、电风扇未关的班级,并造成损失,由集体理赔并与评先进班级挂钩。
(5)班级责任外的公物财产包括水电设施,花草树木等全体师生都要倍加爱护。如有损坏,但非故意所造成的,进行批评教育;若是故意破坏者,照价赔偿,并通知其家长。
(6)公物损坏严重、或多次损坏公物,匿情不报告或包庇的`班级,取消先进班级和班主任的评选资格。
(7)赔偿维修操作办法:按照总务处办事程序进行报修和验收,班主任督促落实。
2、奖励
学期末验收。若班级财产及时兑现了赔偿制度,总务处给予了及时维修,学校财产未受损失或完好无损(无损坏公物记载),对公物管理好、较好的班级和班主任,作为年终评比先进条件之一。
四、配套校产及价格表
讲桌200元/张;学生桌子150元/张;学生凳子80元/张;日光灯管20元/支;门锁150元/把;门玻璃30元/块;门200元/扇;窗户100元/扇;各种开关25元/个;电风扇300元/台;安全指示灯100元/个;应急灯250元/个等。
除了以上以外实验室实验器材、微机室器材暖气片、消防栓设备、消防栓管子、灭火器、卫生间里面的尿池、蹲便器,水龙头、门板、洗脸池,校园内其他财产包括宣传栏、照明灯、体育器材、车棚、栏杆、栏杆上的照明灯、楼层大门、楼层大门玻璃、楼层大门锁子、垃圾桶,食堂用品、宿舍用品等等按厂家价格2倍赔偿。
(学生桌凳、门窗、墙壁等包括乱涂乱画情况的处罚视具体情况而定。)
五、本财产保管责任书壹式肆份,级部主任、班主任、政教处、总务处各执壹份。
责任人:
日期:
资金财产责任书900字阅读2023 『范文2』
为了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学校固定资产流失,维护学校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姜堰市第二中学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
一、本责任书所指的固定资产是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等活动配置给各部门使用的实物资产(包含各类仪器设备、家具、交通工具以及社会捐赠等资产)。
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学校、各行政处室、教研组(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总务处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各行政处室是学校固定资产归口管理的责任部门,各教研组(实验室)是学校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
三、各行政处室归口管理部门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实施责任管理,其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具体的管理规范、标准及有关制度,加强规范化和使用效益的管理。
2、各行政处室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负责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计划编报、审批等工作,参与可行性论证及招标、采购活动,并负责组织验收。
4、组织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清查、维护和统计等工作。
5、根据使用部门的申请,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报资产管理部门和学校审批。
6、对下属教研室、实验室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各教研组(实验室)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对本部门固定资产实施实物管理,其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业务流程,加强规范化和使用效益的管理。
2、各教研组、实验室负责人是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负有管理责任,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好本部门的固定资产,接受上级资产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负责申报购置计划,协助上级管理部门采购固定资产,负责验收并及时办理资产登记和报帐手续,建立使用资产的明细清单,保管、养护好固定资产,保存好固定资产的技术档案,管理好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帐、卡、物,积极配合学校资产主管部门做好统计、清查、核实、登记和管理工作。
4、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负有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核对,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5、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参与固定资产的处理。
五、当固定资产发生其他变动时,包括购置、调拨、捐赠、改变用途、报损和报废等,事先向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按资产管理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对报损和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处置。
六、定期在部门内部进行固定资产的自查工作,及时上报资产的变动情况;配合学校定期开展的固定资产学期清查工作。
七、学校固定资产原则上只能用于本部门的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等活动,未经学校批准,任何部门不得利用固定资产开展任何形式的经营和投资活动,不得以固定资产为任何部门或个人的经济活动提供担保和承诺,不得将固定资产(特别是房屋、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及行政办公设备)对外抵押、出借和租赁。
八、各部门应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事项和行为,应及时自查自纠;给学校造成损失的,负责人应在其负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学校各级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的工作岗位如有变动应及时告知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向新的责任人移交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签署责任书。
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资产管理部门和责任部门负责人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