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方施工安全责任书通用✔27篇(5)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7日    一键复制全文

建设方施工安全责任书 『范文12』

  甲方:

  乙方:

  立职责书单位:

  为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及运行中设备的安全运行,进一步明确施工中甲乙双方职责,落实安全职责,根据燃气行业颁发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特签订“施工安全职责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关条文如下:

  1、甲方安全职责:

  1.1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和安全施工资格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了解在此前的施工业绩及施工安全状况。

  1.2审查由乙方带给的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代码及税务登记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

  1.3审查由乙方填写的外包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包括施工人员概况、特种作业人员及“上岗证”复印件,审查由乙方带给须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证明原件。甲方按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施工证。

  1.4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该工程的计划进行审查和指导,合格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必要时或根据乙方请求及安全规章制度要求增设甲方专人监护。

  1.5协调乙方提出的沿线交叉跨越线路停电配合等工作,必要时应会同乙方现场实地踏勘,商定施工方案。

  1.6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负责人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全面交待现场工作条件及工作环境,对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1.7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可及时制止、纠正,必要时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1.8负责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有关职责。

  2、乙方安全职责

  2.1务必具有国家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的“三证”: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全套复印件、建设部门颁发的《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施工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2.2带给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同时应带给受法人委托签订经济合同、签订安全职责书的证明书原件及“进(出)城承包工程许可证”。

  2.3开工前乙方应填写《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施工(工作)人员概况》,带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带给经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的证明原件。

  2.4开工前组织对全体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作任务,使全体施工现场各级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和总结,并有记录,必要时请甲方派员参加。

  2.5开工前带给维护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作业计划、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对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务必订立单项措施。

  2.6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残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新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与参加劳动人员)务必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相关记录、资料正确齐全,方可进场作业。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禁止使用临时工、民工或劳务协作工,临时招用的民工进行适合现场作业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行地面辅助作业工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职责均由乙方负责。

  2.7施工期间,各种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防护设施的务必有安全检查记录。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的维修与保养,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伤亡事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职责。

  2.8施工时,乙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对在正在使用的设备上施工的,应与甲方一齐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应立即停工,并报告甲方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整治后确保万无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员进行作业时务必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切实保证施工中的人身、设备安全。

  2.9乙方施工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参加施工。对从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爆破等特种作业的,务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务必按甲方规定佩证上岗。

  2.10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乙方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通信线路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如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既有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职责。

  2.11及时详细地对沿线交叉跨越、高低压线路等进行实地踏勘,带给书面资料,便于甲方协调配合。

  2.12乙方务必理解甲方监督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状况,务必立即报告甲方。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职责者)对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见务必及时整改。

  2.13负责合同中规定由乙方承担有关职责。

  3、安全考核:

  3.1若因乙方人员违反本职责书或安全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职责。

  3.2若因合同期内乙方维护不力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职责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职责。甲方并且能够作出取消其施工资格,合同终止的处理。

  3.2若因乙方人员用心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无违反本职责书或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并在合同期内没有发生职责安全事故,甲方应对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给于适当奖励。

  4、本职责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职责书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职责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职责人:职责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建设方施工安全责任书 『范文1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认真贯彻执行“61”号令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为此甲乙双方必须履行以下条款:

  1、甲方对本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全面给予配合,同时对乙方的安全治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违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甲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公司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存档备查。

  3、甲方有权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对乙方的“三违”行为进行处罚。

  4、对无视装修工程安全管理的行为,甲方应及时报公司安办。

  5、乙方必须有明确的法定安全责任人,对施工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负责,做到施工和安全“五同时”。

  6、施工进场前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登记和出入证等手续,指定专人做好检查工作,无证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由乙方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讲清楚有关安全规章和工作要求,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8、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治安员,具体负责落实施工中的安全、治安防范措施。

  9、乙方在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必须限量并且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0、乙方在施工中动用火、电、焊时必须由乙方现场负责人进行审批,严格执行动火、动电、动焊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万无一失。(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倒置,并有减震圈,严格控制使用数量。摆放间距大于5米,明火距乙炔瓶必须大于10米。备有专人消除易燃物,现场放有灭火器,焊完留人值守,确认无问题方可离开)

  11、乙方的电工、电(气)焊工须凭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行业人员操作证”方可按施工现场规范的要求实施操作。

  1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装修的行业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13、乙方在施工中用大型设备时,必须充分考虑楼层的承载和防震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使用,坚决禁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14、乙方在对施工中有危险的孔洞(通道口、电梯口、预留口、楼梯口等),必须架设安全防护网,高空作业必须结好安全绳。

  15、严禁装修区内吸烟、动用明火、留守施工人员和使用电热水器。

  16、严禁在施工区长时间大量堆放废弃物料,堵塞疏散通道,坚持每天清除一次,特别是玻璃胶、油漆等空瓶要妥善处理。

  17、乙方必须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设备、器材、工具、材料必须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8、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置符合规范标准的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

  19、乙方若忽视安全治安管理或违反合同规定造成事故和案件的,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均由乙方承担。

  20、本责任书签之日起生效,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失效,一式二份,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工程主管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建设方施工安全责任书 『范文14』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职责书

  甲方(总包方):乙方(劳务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使工程能够顺利进行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国家与人民的财产与人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有关国家法令法规,甲乙双方特订立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职责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劳务承包方职责

  1、劳务承包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主要职责。分包施工企业务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企业法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2、施工现场务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责制,承包方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职责人,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组织与实施。

  3、承包施工企业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专项安全方案,并采取措施严格执行。

  4、施工现场应健全各类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如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与会议制度,各类设备、设备的安全验收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制度及各种技术操作规程及职责等。施工现场务必严格执行施工临时用电,对无验收手续或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使用。

  5、承包施工企业及工地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筑安全的各项法律、法令、法规及行业规章、规程等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现行的“一标准三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建设工程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严禁各类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施工企业应根据安全检验评分标准加强安全日常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作好记录。

  6、施工现场应具备良好安全保证措施与完全的安全设施。严格执行临边洞口的防护要求,建筑四周要求封闭施工,进入现场应设安全通道等,临街面施工务必封闭施工,保证过往行人的人身安全。施工临时用电务必采用三相五线制。

  7、承包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岗位教育培训,提高工人安全防范意识,特种工人务必持证上岗。

  8、施工中发生事故时,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施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章四十八条的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意外伤害、伤亡保险。

  二、发包方职责

  1、发包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选取贴合安全资质的施工企业承包施工。

  2、根据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发包单位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任意压级、压价、拖欠工程款等,为确保安全措施经费的足额到位创造条件。

  3、工程开工前,发包单位应当向施工分包单位带给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等各类隐蔽资料,用心配合施工企业做好安全准备工作。

  4、发包单位工程负责人应随时督促施工分包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按操作规范与规程作业,对施工现场明显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处理整改。

  三、建设工程承包方安全生产目标

  (一)安全管理目标承诺

  1、事故管理

  本工程杜绝四级及四级以上的伤亡事故的发生。重伤事故率控制0%轻伤事故率控制1%

  2、安全管理

  (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为100%,经费保证率100%。

  (2)施工现场每月组织3次由公司分管经理或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3)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职责制,目标职责书执行率100%。

  (4)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1人。

  (5)施工现场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特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100%。

  (6)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100%。

  3、安全教育

  工人岗前三级教育率100%,特种工人持证上岗100%;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100%。

  四、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执一份。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现场代表:(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

  公司(盖章)公司(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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