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书2023 『范文27』
为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体职工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防止和杜绝事故和违章现象的发生,在发生事故后有章可循,现与各在职职工及各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以资遵守。
一、签订《责任状》的相关方
甲方:煤矿法人: 乙方: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
2、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3、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8、安全生产中涌现的优秀车间或优秀个人,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者,公司予以特别嘉奖。
9、对违规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50元到5000元的罚款,屡教不改者公司有权进行劝退。
10、对在生产中因个人过失或违章行为而造成险情或造成小的事故的,公司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警告、处分、开除并处罚款。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全面负责矿井的安全生产,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国家有关煤炭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安全生产指示、规定,研究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年度安全工作目标,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3、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安全生产方面的学习工作,使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用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法律法规指导各项工作,推动公司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
4、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抓好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形成层次化管理,堵塞安全管理漏洞,促进安全生产。
5、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听取各专业及部门隐患排查、安全管理和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情况汇报;检查上次安全办公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安全重大事项、安全机构设置和副科级以上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考核、奖惩、任免。
6、推进技术创新,全面负责组织或布署矿井生产设计及生产系统的优化工作,改善生产环境,促进安全生产。
7、全面负责安全和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每月组织一次由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技术总工程师、技术矿长、机电矿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及有关部门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和质量标准化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8、负责主持研究公司年度灾害预防计划,保证安全技措资金及时到位,提高装备水平,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
9、全面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按照上级要求,抓好新工人、转岗工人、区队长、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
10、全面负责矿井各类事故的抢救工作,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确定处理意见;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11、积极深入现场,检查指导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查找存在问题,落实部门责任,消除各种隐患。
12、全面抓好采煤、掘进生产工作,达到矿每月生产指标。
13、定期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
三、其他
1、已签订《责任状》并能自觉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可上岗作业,凡未签订《责任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2、已签订《责任状》但未按上述规定权利或义务执行工作的将给予严肃的处罚批评,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有权利追究其责任。
3、本《责任状》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公司委托现场负责人与在职员工签约并督促执行。
法人(签字):年月日
矿长(签字):年月日
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书2023 『范文28』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车间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车间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
5、负责车间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抓好车间建设,提高车间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清洁,实现文明生产,并做好车间的思想政治工作。
注: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法人和车间各执一份。
企业法人盖章: 车间负责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车间安全责任书5
安全责任指标:
1、车间负责人必须执行“四不放过”(即:发生事故未查出原因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进行严肃处理不放过,本人和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措施不放过)。
2、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公司“三级”(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3、督导各岗位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规程及各种安全制度。
4、日常工作与安全管理工作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
5、各岗位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各种违章指挥。
6、定期组织安全学习,学习安全规程,总结前一阶段安全工作,布置今后的安全工作。
7、安全员必须按规定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不安全隐患,安全活动记录。
8、部门主管在每次布置工作的同时,要根据公司的工作情况布置安全工作,并做好记录。
9、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10、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确保完好状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书2023 『范文29』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及公司安全生产(防火)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逐级安全工作责任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安全生产(防火)工作包保责任书。
一、承包目标:
1、无火灾;
2、无安全生产事故;
3、无各种车辆重大交通事故;
4、无因公死亡事故;
5、无食物中毒死亡事故;
6、盗窃案件控制在员工总数的2‰以内,破案率达到100%;
7、治安案件控制在员工总数的5‰以内,破案率达到100%;
8、员工犯罪(教养以上含教养)控制在员工总数的2‰以内;
9、因公重伤事故控制在员工总数的2‰以内,轻伤事故控制在员工总数的5‰以内;
10、隐患整改率达到所下达隐患总数的100%;
二、确保责任:
1、加强领导,将安全工作纳入年度总体规划和工作日程,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年初有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到安全工作与主体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同奖惩、同总结,有奖惩总结材料;
2、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加强各项基础工作的落实;
3、监督检查所属部门的安全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企业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
4、坚持向员工进行安全生产防火教育和法制教育。特别要对重点工种人员的教育,加强对要害部位的管理。
三:考核办法
1、将每月进行的目标考核内容和随时进行的检查、抽查情况以及对发生事故的调查情况作为考核的依据。
2、没有完成第一项指标,发生小火灾,每人罚款二百元,一般火灾每人罚款五百元,重大火灾除正职领导罚款一千元,副职领导、工程师、安全员罚款八百元外,还要按照《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肇事者及有关领导的法律责任。
3、没有完成第二项指标,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损失在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每人罚款二百元。损失在五千元以上,每人罚款三百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除给予全额罚款外,还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没有完成第三项指标,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损失在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每人罚款二百元,损失在五千元以上,每人罚款三百元。重大交通事故,除给予全额罚款外还要按照《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5、没有完成第四项指标,出现因公死亡事故,除给予全额罚款外,还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没有完成第五项指标,出现食物中毒事故。除每人罚款二百元以外,还要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没有完成第六项指标,盗窃案件超过员工总数的2‰,每人罚款二百元。并没递增一次罚款增加二百元。
8、没有完成第七项指标,治安案件超过员工总数的2‰,结案率低于100%的,每人罚款二百元。
9、没有完成第八项指标,员工犯罪率超过员工总数的2‰,每人罚款二百元。
10、没有完成第九项指标,轻伤事故率超过员工总数的5‰,每人罚款二百元。重伤事故率超过员工总数的2‰,除每人罚三百元外,还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1、没有完成第十项指标,隐患整改率低于100%以下,每人罚款三百元。如对隐患未能及时整改,而由此发生事故的,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2、出现问题,隐瞒不报、漏报、错报,发现一次,罚有关人员一百到三百元。
13、出现火灾、重大盗窃、交通、生产事故的,除按以上规定处罚外,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减分,并取消评选先进单位的资格。实行一票否决权。
14、签订责任书的人员范围是:各工区主任、安全员。
甲方单位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单位签字盖章:
年月日
注: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限为20__年3月20日至20__年12月31日。
| 书信条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