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监管责任书N篇(11)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8日    一键复制全文

校车安全监管责任书 『范文30』

  为了确保校车接送幼儿安全无事故,明确幼儿园、幼儿家长双方责任,幼儿园与幼儿家长签订校车接送安全责任书。现签订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幼儿园和家庭都有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教育的责任,并引导幼儿遵守交通安全规则。

  二、幼儿乘坐校车,在指定站点上下车,由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满18周岁)接送幼儿。

  三、等车时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点等候,要自觉维护等车秩序,排队等候不要拥挤,不追逐打闹,校车来时不要追着校车跑。

  四、家长尽量按时接、送孩子。不能按时接学生时,跟车老师有权将幼儿随校车带回幼儿园,家长自己到校接学生。

  五、家长接幼儿下车后不要急于从车前或车后横穿道路,应走离车辆前后20米以上,再选择适当机会安全过马路。

  六、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车要提前电话告知接送车司机或班主任老师。

  七、本责任书一学年签一次,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家长签字: 幼儿姓名:

  班级: 班主任签字:

  辛龙幼儿园

  20__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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