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的食品安全责任书 『范文15』
为加强我乡的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按照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为此,乡人民政府决定与各单位签定食品安全责任状。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各项责任(25分)
1、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成立由村(社区)书记、部门单位负责人挂帅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村(社区)、部门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员,职责明确。记6分。(查看相关牌子和资料)
2、明确工作机制、做到制度健全并上墙。记4分。(查看相关牌子和资料)
3、研究制定村级、部门单位食品安全年度总体工作规划与方案,并付诸实施。记5分。(查看相关资料)
4、食品安全工作典型信息全年报送不少于2条。记2分。
5、有定期的食品安全工作总结以及食品安全全年年终总结。记3分。
6、食安工作经费得到落实,记5分。
二、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确保任务完成(40分)
1、建立健全监管台帐,全面掌握和了解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状况。记10分(查资料)。其中动态摸底及报送占4分,每缺一季度扣1分。隐患排查占6分。
2、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对本辖区内食品安全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处理本辖区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并向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记5分。
3、每月28日前及时上报农村聚餐月报表,记10分。
4、定期对乡村厨师和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进行抽查,协助乡食安办落实农村聚餐申报备案、审查指导和乡村厨师体检培训工作,记10分。
5、节假日期间做到有人在岗值班,定期报表,及时上报本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记5分。
三、开展社会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15分)
1、制定村(社区)、部门单位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记2分(查资料)。
2、有永久性宣传栏和固定性宣传标语,记3分(查记录、看现场)。
3、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全民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识和能力,促进社会监督水平的提升。记10分(查看资料和现场)。其中开展食品安全进企业、进农户、进工地等宣传活动各计1分。宣传报道本村(社区)、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计2分。组织食品安全联络员、信息员参加县食安办举办的培训学习计2分。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县、乡监管部门举办的教育培训计3分。
四、抓好示范创建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记20分)
1、按照示范创建标准做好开展合格村级创建,部门单位配合乡食安办做好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记10分。
2、全面加大示范创建力度,创建食品安全合格村(社区)、示范企业、超市、门店等。记5分。
3、创建农业产业标准化示范性基地和健康、生态种养殖基地。记5分。
五、为有效考核各村(社区)、部门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任务的完成情况,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年终将组织对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将考核成绩纳入目标管理,并对任务完成好的村(社区)、部门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因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城郊乡人民政府(盖章)乡长:
责任单位: (盖章) 责任人:
青少年的食品安全责任书 『范文16』
为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特拟定食堂安全责任书,以便严格执行。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校领导要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工作;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制订切实可行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的处置;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
三、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详细登记食品进货台账。采购的大宗食品必须是通过正当渠道进购并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发票如实填写销售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四、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严格主、副食库专人专锁,有条件的食堂可安装监控设备,学校食堂应有食监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六、食堂的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和消毒。
七、保证所出售的食品卫生安全。完善食品留样制,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产品原料;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洋芋、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决不进入食堂;不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的食品。
八、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和规定及食品加工常识,并留有记录。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九、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食堂管理人是食堂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堂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食堂管理人员签字:
学校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青少年的食品安全责任书 『范文1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城乡个体工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食品经营单位必须保证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食品经营单位保证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三、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标志符合要求,无过期食品销售。
四、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乡食安办的检查,如一旦查出不得上架或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食品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并主动向乡食安办书面报告,服从乡食安办处理。对已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食品经营单位应及时告知消费者可以退回,并负责对消费者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合理妥善的解决。所退回的不合格食品应交乡食安办销毁处理。
五、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六、食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QS、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十)其它。
七、食品经营单位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八、食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出现问题一切后果由食品经营单位承担。
九、乡食安办有权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查处。
十、食品经营单位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师生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乡食安办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食品经营单位、乡食安办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老窝铺乡人民政府 食品经营单位盖章 食品经营单位名称
乡长签字: 法人签字:
X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