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中学假期安全责任书 『范文3』
尊敬的家长:
您好,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自7月6日至8月31日,我国放假,9月1日正式开学,为保证每一位家长的身心健康,杜绝各类疾病的传染,我园特对孩子在假期的行为做如下规定:
一、孩子安全无小事,提醒各位家长高度重视做到警钟长鸣。
二、经常对孩子进行交通、游泳、防水、防火、防雷电意外伤害等方面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教育孩子不准玩水、玩火、玩电,不到水塘边或危险建筑物下玩耍,特别强调汛期已到,孩子在无家长陪伴下,不能下水玩耍。
四、控制孩子的零用钱,教育孩子不买变质无商标无生产日期的食品,并注意饮食和个人卫生。
望各位家长遵守以上几条尽职尽责,陪孩子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假期。暑假期间若需帮助或新生预约参观请拨打幼儿园值班电话:
学校中学假期安全责任书 『范文4』
为促使各位幼儿家长明确责任,积极做好幼儿假期安全工作,确保幼儿生命安全,保证幼儿健康成长,特制定本责任书。在假期内家长应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对幼儿的教育,增强幼儿“安全第一”的意识,教会他们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2、监督幼儿遵守社会公德,弘扬社会正气,积极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
3、照顾好自己的子女,采取措施,防止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①严禁幼儿擅自到河边、沟边、崖边等危险的地方玩耍。
②不准玩火,严禁野外用火,教育幼儿注意安全用水,防御雷电。
③教育幼儿注意交通安全。
④教育幼儿不到农田玩耍,不损坏庄稼、花草、树木。
⑤教育幼儿注意户外活动安全,不在人多的地方聚集,远离危险地带,不做危险游戏,不私自外出游玩。
⑥教育幼儿合理饮食、讲究卫生,勤洗手、喝开水、吃熟食,远离有手足口等传染病幼儿,减少与其接触。
4、教育幼儿提高警惕,防止坏人侵害。
希望各位家长加强对子女教育监督,保证幼儿“五一”假期在家安全,全力杜绝各种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最后,祝您“五一”快乐,阖家幸福!
班 级: 幼儿姓名:
班主任: 家长签名:
学校中学假期安全责任书 『范文5』
镇宁职中科任教师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明确学校对任课教师安全工作的责任,切实落实“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学校课堂无安全事故。根据县教科局的指示,对学校各级要层层签订责任书的要求,在学校内形成安全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局面,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科任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1、科任教师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安全工作,自觉接受教务处对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整顿课堂秩序,严肃课堂纪律。对迟到、早退、缺席的学生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通报班主任。
3、在课间操、放学时要组织学生上、下楼梯,如若出现拥挤现象要及时组织疏散。尤其晚自习要待学生下楼后方可离岗。
4、发现学生吵嘴、打架要及时制止、处理,不留后患。事后应将情况通报班主任和思政处。
5、科任教师负责组织对本班学生的教学纪律管理、课堂组织教学的管理,并对所在班级上课过程的安全负责。
6、科任教师负责在所在班级宣传有关学校安全制度和管理制度和学校其他规章制度和有关防火防盗、安全用电、食品卫生、交通安全等知识。
7、科任教师应经常检查上课班级的电器线路,发现问题,通知学校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8、科任教师要认真组织、管理好上课班级的一切活动,并对此进行安全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不得歧视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停学生的课,以免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
9、科任教师要利用时间培养本班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并对上课班级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10、科任教师必须认真落实好学生出勤情况,做到学生缺课有请假手续,不得让学生随意中途离开班级或学校,若有不经学校领导和老师批准,学生偷偷离开学校,任课教师要立即向学校相关人员汇报,并采取补救措施把学生追回。如未找到,必须在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
二、科任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好以上职责,若有违反造成损失的,由学校和有关部门视其情节和危害的轻重,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追究,具体如下:
1、对由于没有尽到责任所发生的事故,按其情节对任课教师进行处理。
2、学生在班级内打架:任课教师及时处理的不予追究责任、任课教师不在班内并出现事后的,视事故大小给予处分;任课教师在班内不处理且对事故熟视无睹的给予警告、通报处分;班级内事故出现流血的给予待岗并例会通报处理。
3、本班内学生有携带匕首、短刀等不利于学生安全物品的且任课教师上课时没有发现的,后被思政处发现没有出现伤害事故的处以警告处分;出现流血事故的或危及生命的对任课教师处以待岗、停职等处分。
4、要履行随堂点名制度,班内学生请假,对请假理由一定要与班主任核实或电话与家长核实,对不认真或敷衍、随意给学生请假后又出现事故的对任课教师处以待岗处分。
5、若发生异常情况时要及时维持班级纪律和稳定学生的情绪,对违反的任课教师给予警告处分;
6、对以上没有涉及到的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的大小由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对任课教师进行组织处理。
学校(盖章)
任课教师(签字):
学校代表(签字):
X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