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寒假期间安全责任书 『范文9』
为了切实保障全体参加高考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营造一个好的高考环境和氛围,保证学生能以良好的身体状况和愉悦的心情去应对考试,考出每个人的水平,取得优异的成绩,经学校和年级组研究决定,特拟定该责任协议书,对老师和学生在高考期间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以保证高考的顺利开展。
1.所有带队的老师,必须严格按照高考组织方案中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若因工作不负责而导致不良后果,学校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2.所有带队老师要严格自律,为人师表。工作上要给学生参加考试以适时的.科学的指导,生活上给学生关心爱护。
3.带队老师认真履行自己职责的同时,还必须做好学生考试期间的心理辅导工作,要有效调动学生参加考试的激情,疏导其紧张情绪。力争使每一个同学都考出满意的成绩。
4.所有参加高考的学生,必须听从安排,严格遵守下列要求。
(1)统一行动,按照老师的安排乘坐往返车辆。如因不听指挥而导致误车,误点,耽误了考前适应场地,考试或其他事务,后果自负。
(2)在高考期间,学生不得私自离开住地,不能走亲仿友。若遇特殊情况,要征得带队老师同意后,在指定同学的陪同下方能出外。若因私自外出而遭遇意外或耽误了考试,后果自负。
(3)生活上严格执行要求。不饮生水,不吃路边摊食品,不贪嘴吃零食,随时注意防暑保暖。要严格预防因水土不服或其他原因导致身体不适而影响考试。
(4)积极配合老师的工作,及时反映身体上,心理上的问题,如有困难,主动寻求老师或同学的帮助。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5)加强安全意识,任何外出活动都必须紧跟队伍,严禁东张西望随意走动,万一走失,要想办法马上与老师取得联系。如因违纪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6)严格遵守高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若因不听老师指导,自作聪明而违犯有关规定受到处罚,或因不遵守考场规定而受到人身伤害,后果自负。
(7)认真备考,力争万无一失。如果因为特殊情况导致考试失误,成绩不理想,要听从老师和同学的劝告,不得意气用事,自暴自弃。否则,出现任何严重后果,责任自负。
为确保高考的顺利进行,以上规定,望同学们严格遵守。
学生(签名)班主任(签名)
监护人(签名)
20xx-3-16
学生寒假期间安全责任书 『范文10』
学院协会预定年月日到公司进行参观,协会有关负责人已经明确告知相关安全要求以及注意事项,为此,本协会参观的同学做出如下保证:
1、在参观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不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准擅自离队,不擅自单独活动。如果有特殊情况不与协会同学一起集体活动或返校,必须向带队老师申请同意后方能单独活动(在申请中明确单独活动的原因、返回时间、联系电话等,同时明确单独活动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后果,由单独活动学生自己负责)。
2、在活动的过程中,一切行动听从老师和活动组织者的指挥,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每时每刻要注意安全,不到有危险的地方去;对违反工作纪律,不服从管理的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由学生自行负责。
3、 活动时学生在老师和负责人的带领下有组织、按顺序依照指定路线认真开展活动、参观,带队负责人和外出活动的学生实行点名制度,并及时向带队老师汇报学生活动情况、安全状况。
4、在活动的过程中,互助互爱,相互关心,处理好同学之间的关系。
5、在活动中遵守纪律,遵守时间安排,准时在指定地点集中出发,并安全准时地在返回指定地点集中和返回,确保安全返校。
6、在外活动学生除注意安全外,还需注意防火、防盗、防骗等其他安全事项,在外期间一定认真执行学院安全规定,注意交通、人身、财务等安全。
在活动中如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反规定学生本人负责。
活动主要负责人签名:
学生寒假期间安全责任书 『范文11』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学校、学生家长的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学校的责任:
1、学校保证按教育部规定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做到教材、教师、课时三落实,让学生了解交通规则等基本安全常识。
2、学校必须定期召开安全教育形势报告会,有条件的学校要聘请交通警察作交通安全教育报告,培养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3、学校在校园内醒目位置设立《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栏。
4、学校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会议,让学生家长及时掌握上级关于学校安全教育的新形势、新要求。
5、学校教育学生坚决不乘坐拖拉机、三轮车、货车、拼装车、报废车、超员车等非法车辆上下学。也不要搭乘其他农用车辆。
6、学校不得租用拖拉机、三轮车、货车、拼装车、报废车、超员车接送学生。
7、学校检查人员发现非法车辆接送学生时,要及时报告公安交警部门。
二、学生家长的责任:
1、家长必须制止自己未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下学。家长要对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上学、下学全程负责。
2、家长教育并保证自己的孩子上学、下学认真遵守交通规则,各行其道,不违章违规。学生家长必须与学校紧密配合,坚决执行学校制定的关于学生乘车安全等有关规定。保证孩子不乘坐拖拉机、三轮车、货车、拼装车、报废车、超员车等非法车辆上下学,也不搭乘其他不合格的车辆。
3.家长不得租用拖拉机、三轮车、货车、拼装车、报废车、超员车等非法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
4.家长私自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孩子,如在途中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或其他群体性安全事件,学校和教师不负任何责任,由家长全部负责。
5、家长发现有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或超员现象,要及时报告公安交警部门。
6、家长在为孩子选择乘坐车辆时,一定要帮助孩子识别车辆的合法性,凡承担接送学生任务的车辆都应具有交通部门签发的营运合格证,并有行驶证,年检合格证,车牌营运标识等。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都将视为非法车辆,家长要注意识别、叮嘱孩子坚决不乘此类黑车。
7、对于专门乘坐接送学生的车辆的,家长应与车主签订有关协议,并教育孩子不乘坐拥挤车,不乘坐超速车,同时注意遵守乘车协议,在过程中不要随意技术打闹,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做到文明乘车。
8、凡因乘坐不合格车辆造成学生伤亡的,后果由学生自负,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9、家长应该经常性地询问孩子上下学的安全情况等,并及时解决困难。
三、学校校长、学生家长双方对以上责任无异议后,签字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二份。
学校(公章)
校长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学生本人签字:
20xx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