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保密工作责任书 『范文27』
为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和相关保密法律法规,本人作为涉密人员,愿意严格履行下列保密义务和责任:
1. 本人对因工作需要所掌握的国家秘密事项负有保密责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机关、单位的保密制度,不擅自扩大知悉范围,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2. 严格遵守国家秘密在制作、收发与传递、使用、复制、保存、销毁等方面的保密规章制度。
3. 组织、参加涉密会议时不带无关人员进入涉密会议场所,严格涉密会议文件的保密管理。
4. 承办机关、单位交办的对外提供涉密信息和载体时,不私自向境外的新闻出版单位投寄未经保密审查的稿件。向国内新闻出版部门投寄稿件,不引用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发布新闻和接受记者采访,不涉及国家秘密,不擅自将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写入自己的著作、稿件中。
5. 不在私人交往、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不在无保密保障的电话、传真、计算机上传递、传输国家秘密,不带无关人员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6. 不私自出国(境)。经批准因公或因私出境时,严格遵守保密法纪。
7. 不擅自离职。经批准离职时,要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严格执行脱密期内,不私自应聘到境外驻华机构、外国企业任职。未经批准,不擅自出境。
8. 自己发生泄密事故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向本机关、单位报告,不隐瞒。发现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时,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本单位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部门。
9. 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