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交通安全责任书 『范文9』
为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使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学生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责任。现就学生交通安全,制定学校与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学生家长必须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如违反责任自负。
1、家长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上下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行走。
2、家长要教育学生不乘坐超速超载车、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学生家长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黑校车”来接送学生上学、下学。
4、家长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举报非法运营接送学生的车辆。
5、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的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门口或进入校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6、家长要护送低年级学生和幼儿上学、下学并做好与学校、幼儿园的交接工作。
7、家长必须保证自家孩子所骑车辆性能完好。
8、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幼儿园和家长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学校、幼儿园(章)
校长、园长(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2023年交通安全责任书 『范文10』
为确保驾驶员安全行车,自觉遵守交通法则,减少公司不必要的支出,特制定如下制度:
1. 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安全学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2.热爱车职工作,服从调派,严禁公车私用,私事驾车外出,需经申请批准同意,不经请示私自驾车外出,将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非公事私自驾车外出,造成的事故,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牢固树立服务思想,遵守劳动纪律,不搞特殊化,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做到随叫随到。
3. 爱护车辆,坚持定期检查制度,不开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
4. 各驾驶员应自觉定时维护自己所用车辆,保持车辆清洁。
5. 认真、准确、填写行车记录,当月20日及时交回派车单,交所属部门进行审核。每当出办完事之后(没有新的工作安排时),应及时返回公司,不得在外逗留或私事公办,一经发现,给予相应的处罚。
6.每次加油按里程表登记实际里程,每月按里程和出车情况核算耗油数量,超出部分,由自己负责。
7. 认真执行综合办关于车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
8. 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先,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
9.驾驶员外出办事,应自觉遵守交通规章制度,准将车交非司机驾驶;不准开与证件不符的车辆。因个人违反交通规章(含闯红灯、不系安全带、占道行驶、乱停车、超速等)所产生的罚单,由当事人自己承担。不管公事、私事严禁酒后驾车,由此造成的事故,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0.汽车修理,在太原施工的车辆需维修的经车队审查后进定点维修厂,小问题、小毛病能自行处理的决不送修理厂,车辆的维修、更换配件,要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在外施工车辆如需大额费用维修的返回公司定点修理厂修理,小额费用维修的通知车队,经车队同意后方可维修.
11.驾驶员无论内外部所运送物品,出去要有出库单,回来要有回执单,中途出现短缺和损失要由自己负责。发现偷拉私卖现象按情节轻重追究刑事责任。
12.以上各条请各驾驶员自觉遵守,对当月无出差错,遵守交通规章的给予安全奖100元(年度无发生违反各项条例给予额外奖,年底统一发放)。
2023年交通安全责任书 『范文11』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行政村和民委会成立由村(居)委会主任任组长,各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村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负责辖区村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村(居)委会应当履行下列村级道路安全管理职责:
(一)负责将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各村民小组或居委会干部,与村民小组长签订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状。村民小组长或居委会干部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半年、年终目标考核;
(二)及时排查村委会主干道和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建立道路及道路产能安全隐患工作台帐,按照道路养护等级及时报告。属于村委会整改的,筹集资金、组织劳动力加以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采取组织人员抢修、设置警示标志等临时性安全防护措施;
(三)建立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台帐,督促车主及时办理牌证和保险,对村民无正驾驶、违法载人或驾驶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验和检验不合格、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行为进行劝阻,消防安全隐患。对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查处;
(四)加强恶劣天气、学生放假、村民红白喜事、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时组织人员上路巡查、说服、劝阻交通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五)积极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和公安、交通、农村等部门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协助处理交通事故,维护社会稳定。采取多种形式对村民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教育,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六)完成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三、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村级道路安全管理责任制,将村级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现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在村级道路安全管理工作中有违纪违规、失职渎职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或法律责任。各村(居)工作人员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没有按照规定实施安全检查,管辖范围内存在车辆不符合营运安全技术条件从事客运业务,或驾驶人员无从业资质营运的;
(二)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责任制工作不力,辖区内存在货运汽车、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等车辆违法载客;未取得客运许可的车辆从事非法载客营运;客运车辆超员、超速、驾驶人员酒后驾驶的;
(三)对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报告或者未及时整改到位的;
(四)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不及时处置,或者处置不力,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五)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后,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上报,或者隐瞒不报、拖延报告的;
(六)阻碍、干涉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的;
(七)其他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或者失职渎职的。
目标管理单位:目标管理责任人:
责任单位:村(居)民委员会
驻村干部签字: 村三职干部签字:
二0xx年xx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