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施工安全责任书N篇(8)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0日    一键复制全文

公路施工安全责任书 『范文21』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安全施工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明确施工双方安全施工责任,保障施工双方的财产及人员的安全,保证本工程顺利完成,特制定责任状如下:

  一、乙方要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的规定,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适时召开安全施工工作会议,及时研究和处理安全施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各级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各施工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认真审阅并签属<<现场安全责任状>>加强安全管理和督导检查;保障安全施工;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理;认真完成安全施工各项任务。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一)乙方安全管理要求:

  1、严禁招用在逃及有犯罪嫌疑人员,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或身份证明信。

  2、各单位施工人员统一办理工程现场进出证。

  3、各单位严格管理各自人员,如出现打架斗殴及盗窃现象,将对其单位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1000元-5000元)。

  (二)乙方施工材料及废料的安全管理方面做到以下几点:

  1、施工材料因需要运出现场时,必须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送达甲方项目指挥部相应部门核实,由甲方项目指挥部开具出门证明并盖章方可运出。

  2、施工过程中废弃材料的处理,要服从甲方项目指挥部统一安排,严禁私自把废品收购人员带入施工现场,造成施工现场混乱防止出现偷盗现象。

  四、乙方要认真配合安全施工检查,加强安全意识,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岗位和工作场地应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1、乙方各施工单位要指定相应安全负责人,凡是动火动电施工都应有安全负责人监督。

  2、甲方项目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各单位的现场安全责任人,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现象,将勒令该单位停工整顿并做相应处罚。

  3、乙方各施工单位设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巡视、纠正,甲方保安人员进行协助,共同维护秩序。

  五、乙方施工单位认真执行,积极配合甲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开展的各项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对危险性大的岗位的安全施工保障工作;加大对各类隐患的整改工作;通过治理整顿,切实消除隐患,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

  六、乙方要严格对伤亡事故的查处工作,事故及时统计上报,调查处理及时准确,发生重、特大事故要立即上报有关主管部门,最迟不得晚于事故发生后3小时,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七、乙方在安全施工工作中,无失职或渎职行为。因监督、检查、管理不善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规定如下:

  (一)甲方安全责任:

  1.负责监督乙方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如《现场施工安全规定》等安全技术文件。

  2.负责监督检查乙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措施,特别是可能造成停电、触电、高处坠落事故的防范措施。

  3.开工前,负责审查乙方编制的《特殊作业、危险作业施工安全保证措施》。要定期组织乙方进行现场安全检查。

  4.甲方应定人、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

  (二)乙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认真学习甲方提供的《现场施工安全责任状》等安全技术文件,经甲方有关人员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2.开工前乙方应与每位现场施工人员签订《安全技术责任书》。

  3.开工前必须编制《特殊作业、危险作业施工安全保证措施》供甲方审查。

  4.施工中乙方应指派专职安全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不规范行为。

  5.乙方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6.由于乙方原因发生事故时,乙方应承担全部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

  九、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十、本责任状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公路施工安全责任书 『范文22』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发包人将工程项目委托承包人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务必严格执行。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项目期限:

  3、工程地点:

  二、协议资料

  1、安全职责条款

  承包人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简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标准进行安全生产:

  ⑴承包人负责编制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有保证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并对由于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全责。

  ⑵承包人务必具备承包本工程的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保证证书的真实有效。

  ⑶严禁承包人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工程。

  ⑷严禁承包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⑸承包人务必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对于需要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务必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如因各种因素需要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变更时,务必向发包人或监理单位报告,重新组织论证,经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⑹承包人务必对全部分包人、其他分包人进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包括所有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施工期间如施工现场或因施工发生的职责事故,包括造成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以及由此导致的民事、行政、刑事职责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务必与所有分包人签订贴合国家和本市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权力、义务,并监督执行。若承包人未执行此要求,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安全管理职责和经济损失。

  ⑺承包人应承担对特殊工种证件审核不严而造成工程重大或终身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职责;承包人如违反上述安全管理条款及各项强制标准的规定而造成安全职责事故、隐患的,承包人应承担全部安全管理职责和经济损失。

  ⑻承包人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务必采取对地下基础设施的勘察、保护措施,否则因此造成的职责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⑼承包人派驻现场的项目部应遵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1号令》的有关规定配备安全工程师。

  ⑽承包人务必保证所有应用在永久工程上的材料、设备、设施等产品(包含但不限于)的构造、性能贴合向发包方的承诺及设计要求,同时贴合国家相关安全、消防、环保的相关法律法规等。

  2、安全措施条款

  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遵守所适用的安全规章,并且:

  ⑴高度重视所有授权驻现场人员的安全,并采取任何必要和适当的措施,持续现场(在其管理的整个范围内)和工程(包括所有尚未竣工的和尚未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的井然有序和安全可靠,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⑵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的安全和方便,或为了其他原因,在确有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要求时,带给并保证照明、防护、围栏、警告信号和看守。

  ⑶为邻近地区的所有者和占有者、公众和其他人员带给便利,并带给保卫所务必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及围栏等。

  ⑷应根据发包人要求,依据各合同缴纳必须的安全保证金,并遵守发包人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3、安全保卫工作

  承包人应在整个合同履约期内,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依法组织施工。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随时设立和维护如下设备设施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交付后撤除。

  ⑴在现场入口的显著位臵设立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一图六版”或类似要求,资料包括现场施工总平面图、总平面管理、安全生产、礼貌施工、环境保护、质量控制、材料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和主要参建单位名称和工程概况等说明。

  ⑵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须设立足够的安全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提示牌等等。

  ⑶“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护身栏杆、脚手架、洞口盖板和加筋、竖井防护栏杆、防护棚、防护网、坡道等。

  ⑷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衣等安全生产用品。

  ⑸所有机械设备,包括各类电动工具的安全保护和接地装臵及操作说明。⑹如有条件,应装备良好的临时急救站和配备称职的医护人员。

  ⑺主要作业场所和临时安全疏散通道24小时安全照明和必要的警示等,以防止各种可能的事故。

  ⑻必须数量的合格消火栓和手提灭火器。

  ⑼装备良好的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⑽对涉及明火施工的工作制定诸如用火证等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⑾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委派一名具有合法上岗资质和有足够经验的安全员或安全工程师常驻现场,该安全员或工程师应负责组织召集和主持每周至少一次的有所有在现场工作的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一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⑿对于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承包人应立即进行整改,报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其他工作的施工。否则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有权视情节状况,对承包人处以罚款以至停工整顿的处罚并同时抄送发包人,损失由承包人负担,发包人具有向承包人索赔的权利。

  ⒀所有电工、架子工、电焊工、起重机司机、信号工、电梯司机、翻斗车司机、卷扬机司机、爆破工等特种工及砂浆和混凝土搅拌机、钢筋成型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务必是经过专业培训、技术熟练,持有临时操作证或相关证书的人员;所有工人在进场作业前务必严格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并颁发安全上岗证;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向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出示这类证件;承包人保证发包人免于因承包人违章使用工人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⒁承包人应对所有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架、汽车吊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在使用前按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并按规定进行定期安全检测。要保证其安全围护,包括卸料平台门的安全开关、警示铃和警示灯,卸料平台的护身栏杆,脚手架和安全网等;所有机械设备应有安全操作防护罩和详细的安全操作要点等。

  ⒂承包人应对用于提升的挂钩、挂环、钢丝绳、铁扁担等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和标定;如果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认为,任何此类设施已经损坏或有使用不当之处,承包人应在核实后以合格的产品进行更换;所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的搭设、顶升、使用和拆除务必严格依照政府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条例等的要求。

  ⒃承包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一套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程序,保证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向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⒄承包人制定的用于本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的手段、措施、方法和程序等应报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备案;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的

  此类审核或备案不解除承包人受合同制约的任何职责;承包人还应为那些不便于人员进出的永久工程施工区设立紧急状况下逃生的疏散通道。

  ⒅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及发包人的保障

  ①承包人应负责和保障发包人及其授权代表免于承担因工程施工所导致的对任何人士的人身损伤或死亡而产生的任何费用、职责、损失、索赔或诉讼。

  ②承包人应负责和保障发包人及其授权代表免于承担因工程施工所引致的对任何私人财产的损伤或损害而产生的任何费用、职责纠纷、损失、索赔或诉讼。

  ③承包人务必承担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邻近建筑物、构件及市政管道等的日常操作所造成的影响,负责修复工作的赔偿及负责相关法律职责。

  ④无论承包人是否在投标时填报风险费用,承包人在合同上务必承担可能于施工时产生风险的经济职责及其它合同上的义务。

  ⑤如承包人或分包商雇用的工人或其它受聘于工程或与合同有关的人员身体受到任何损伤时,无论是否有申请赔偿,承包人务必立即将事件书面通知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

  ⒆现场保卫和治安承包人应为施工现场的保卫带给足够的保安人员及相应的设施和措施。

  ①承包人应为现场带给24小时的保安保卫服务,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和保安设备,防止与本工程无关的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该授权人员仅限于发包人和承包人的雇员、其分包人的雇员、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人员、设计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的雇员以及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执行公务或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进入现场,控制人员、材料和设备等的进出场,防止现场材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的被盗或被窃,禁止任何现场内的打架斗殴事件等。

  ②承包人应始终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他的雇员或工人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行为,并保护工程周围居民和公众及其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

  ③承包人应制定并实施严格的现场出入制度并报发包人安全保卫部审批;车辆的出入须有出入审批制度,并有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承包人须对施工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人员进出现场、生活区应有出入证,其中应包括工程名称、证号、持有人姓名、性别、职务、所属公司等资料;出入证应加盖印章和做塑封。禁止

  无关人员随意进出,杜绝男女混居现象。来访人员务必凭有效证件办理登记并经本工程人员引入。

  ④如果分包人/供应商,其他分包人和发包人,以及发包人雇佣的所有人员已经遵照执行了承包人有关现场保安和保卫管理的各项制度,但因承包人保安和保卫工作的不力或缺陷而给任何分包人/供应商,其他分包人以及发包人在现场的财产造成了损失,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职责。

  ⑤承包人须对施工及留守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消防及治安培训,并做好教育记录。

  ⑥承包人须规范项目管理,劳务队伍严格按使用计划进、出场,杜绝出现施工人员或施工队伍随意流窜多个工地、生活区的现象。

  ⑦承包人要制定施工现场、生活区突发治安案件应急方案,加强保安力量,及时制止寻衅闹事、械斗行为,创造一个和谐环境。

  ⑧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保卫管理负全部职责,对由此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及经济损失全面负责。

  4、事故报告

  一旦发生事故,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措施以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尽快向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事故的详情。此外,在发生任何死亡或重大事故时,承包人应立即用最快的可行方法通知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向其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安全礼貌施工

  ⑴本工程施工现场应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礼貌安全工地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礼貌安全施工管理,包括有关设施的设臵、办法的制定与实施、资料的准备等。

  ⑵承包人应充分认识本工程所处地理位臵,保证本工程的施工始终严格依照不低于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礼貌施工的各项标准和规定。

  6、环境保护

  ⑴承包人应在整个合同履约期内,依照相关要求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环保制度和措施。

  ⑵承包人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并限制由其施工作业引起的污染及其它对公众财产造成的损害和妨碍的后果,承包人应保证在合同期间,现场中气体散发、地面排水及排污不能超过本地区有关规定的数值。

  ⑶承包人应保证在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中不得使用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材料,施工材料务必使用贴合环保要求的材料。

  ⑷承包人应在其项目质量保证计划中明确防止误用的保证措施,如果承包人违背此项约定的职责,任何后果由承包人完全负责。

  ⑸承包人负责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排污和噪音管理等手续,并承担相应职责。

  ⑹如果竣工验收须经过空气检验测试,检验单位须是北京市质检站认可的单位,其检验结果同时提交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三、违约职责

  1、承包人违反本职责书或国家、本市关于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或者改正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工整顿,且每发生一次可扣减2万元以下的工程款作为施工安全管理违约金,并由承包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职责,如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或其它损失的,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职责及损失。

  2、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由承包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职责,发包人有权每次酌情扣减1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款作为施工安全违约金。

  3、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由承包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职责,发包人有权每次酌情扣减2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款作为施工安全违约金。

  因承包人违反本协议或国家、本市关于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人身伤亡赔偿、财产损失赔偿及其它一切赔偿职责及损失,并承担其它相应一切法律后果,在相应的安全事故未彻底解决完毕前,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解决完毕。

  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发包人、承包人签署后生效,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属文件,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作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公章):北京古北水镇旅游有限公司乙方(公章):

  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安全保卫部(签字):(签字)

  合同经办部门(签字):紧急联络电话:

  紧急联络电话:地址:

  地址:日期:

  日期:

公路施工安全责任书 『范文23』

  工程施工安全目标管理职责书

  甲方:

  乙方: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控制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施工,促进工程质量和进度。甲乙双方签订安全施工目标管理职责书。

  一、安全目标

  (一)劳动及施工现场安全(50分)

  1、乙方施工期内不发生死亡或重伤一人、急性中毒1人以上的事故及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设备、设施、工程质量事故和车、船等事故。

  2、发生事故不瞒报、谎报。乙方发生死亡、重伤或急性中毒和车、船等事故,须在24小时内(特大和突发性事件2小时内)上报甲方及安全管理部门,快报率为100%。

  3、钻机、吊机、挖掘机、运输车辆等机械须登记建档,按规定要求年检的机械设备年检率达100%。开山放炮务必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程序及制度。

  4、电工、焊工、钻机工、爆破工、机动车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含学习证)上岗率达100%,项目安全员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5、施工路段现场的各类交通安全标牌和安全设施的设置及数量、色彩、尺寸、字体要求务必按绍市交[1993]180号文件规定进行。

  (二)安全管理(50分)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职责书,每季考核一次(须有原始记录),对危险作业做到安全交底、记录齐全、措施落实。

  2、对较大和重大事故隐患应建立档案,并逐级上报和评估,危及人身安全和重大财产安全的事故隐患立即整改,整改率到达100%,确保人身安全。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召开安全例会务必及时认真记录。

  4、建立安全台帐,对机械、器具分设台帐,填写及时、准确,资料完整清楚。

  5、安全生产职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要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乙方务必采用有资质的专业爆破公司进行爆破作业,爆破作业人员务必按规范操作,证照齐全。

  7、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722—86执行。路基石方爆破作业务必同时贴合国家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的规范要求。

  8、炸药、雷管等危险物品,务必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按规定做好出入库。

  二、双方职责

  为实现上述目标,甲乙双方务必各自履行下列职责。

  甲方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指示,认真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2、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帮忙指导。

  3、由甲方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4、帮忙乙方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

  乙方职责

  1、乙方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专人管理,落实安全经费,确定现场安全员,保证职责书中各项指标的完成。

  2、乙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浙江省劳动保护条例》和上级有关劳动及施工现场安全规程、法规和指示,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施工人员进场前务必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整改。

  5、乙方要加强对钻机、吊机、爆破器具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

  6、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表扬好人好事,奖励有功人员。

  7、用心参加人身保险、工伤保险和财产保险,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职工合法权益,对爆破等危险作业务必保险。

  三、奖罚措施

  上述安全目标和职责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完工后由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对乙方进行考核,为保证职责书各项指标任务落实,签订职责书时,乙方应向甲方缴保证金伍仟元,保证金用于安全工作奖励,甲方根据乙方完成职责书目标状况,按照得分多少,分别给予奖励。奖励对象主要是行政主要领导,项目负责人,安全干部和有关人员等。

  本职责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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