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前三包责任书 『范文1』
为深入开展城乡环境中和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我村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管理,创造整洁优美和清洁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 包卫生:负责清扫门前地面的垃圾,保持经常性整洁;清除痰迹、污水、粪便和损坏环卫设施的行为,临路商店应按照规定设置符合规范的废物箱储存垃圾,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
二 包绿化:按照城管部门的规划设置、种植、保护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制止攀折树木、砍树搭棚、践踏草坪、损坏树木和绿化设施及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三 包秩序:维护门前或周围的市容市貌;制止乱堆乱放、摆设摊点、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贴乱挂广告标语及其他违法行为。临路商店不靠门设摊,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
四 以上内容请各经营户认真贯彻执行。
责任人:________ (签名) ____镇____村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门前三包责任书 『范文2』
第一条为建设文明、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加强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内中心区及环城四区建制镇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为责任单位),均应与所在街道办事处签订《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在责任地段内,必须承担下列责任:
(一)包卫生。负责每日清扫、保洁和维护管理,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痰迹等,并制止乱泼乱倒、乱扔乱弃及随地吐痰的行为。
(二)包绿化。负责管护树木花草,保持绿地干净整洁,制止损坏绿化设施和占用、污染绿地的行为。
(三)包市容秩序。制止和纠正乱搭乱圈、乱堆杂物、乱摆摊点、乱贴乱画、乱立广告牌、乱停车辆等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行为。
第三条门前三包责任地段的范围,由单位门前至人行道的侧(缘)石,两侧起止点由责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具体划定。
第四条责任单位应根据责任地段范围的大小,单独或联合设置市容卫生维护监督员。
市容卫生维护监督员须经街道办事处统一培训后,方可上岗执行任务,并佩戴区政府统一制发的标志。
第五条对在责任地段内随地吐痰、乱扔乱弃的,由市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劝阻制止,并可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条对落实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市、区和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七条对不履行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或未达到责任目标的责任单位,予以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处50元至100元罚款。
第八条市容卫生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核拨。
第九条本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