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生产目标责任书 『范文1』
副总经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
2、 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监督;
3、 参与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 协助总经理工作,为总经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5、 负责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
6、 定期、不定期组织、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
7、 参与各类事件、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
8、 对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风险危害等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9、 监管生产部门的一切运作;
10、 执行总经理赋予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二、目标:
1、所分管的部门无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2、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达90%。
3、按计划参加培训率达90%。
三、奖惩办法:
1、 年内公司将对以上目标进行考核,达到目标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公司视情节给予处罚。
2、 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完成年度目标,可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
3、 对未达标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公司给予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
4、 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 因管理不力致使区域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人签字: 日期:
总经理签字: 日期:
2024生产目标责任书 『范文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的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实现全县20__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__县人民政府决定与你乡(镇)签订以下目标责任书。
一、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安全生产和分管其他工作的副乡(镇)长,为本辖区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负责。
二、乡(镇)人民政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和、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决定、切实履行职责。
三、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事故目标
确保本乡(镇)、农村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重伤10人以上、一次经济(财产)损失300万元以上的事故。伤、亡事故数不突破控制指标。
(二)工作目标
1.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由乡(镇)长主持的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每个月必须对管理辖区内的煤矿、非
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至少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专项检查,并有文字记录。
2.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动企业落实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考核等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
3.按照《__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暂行)》和《__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评考核细则》要求,进一步完善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按要求配足配齐不少于2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专职人员和一村1名兼职人员,同时乡镇必须保证其安全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4.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乡镇要紧紧围绕灾后重建相关规范要求,切实抓好本辖区内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
5.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本年度有安全社区创建任务的乡(镇),务必按照工作计划,完成现场评定和备案工作。今年无安全社区建设任务的乡镇,要做到早计划、早实施,提前做好创建安全社区各项准备工作。
6.督促各下设机构依法行政。坚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审批、谁发证、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在审批有关项目涉及安全内容时,应主动征求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意见,符合安全法规条件的,才能审批。凡审批项目,不符合有关安全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导致伤亡事故发生或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审批人员及相关乡镇领导责任。
7.年度安全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平时有简报。并有安全档案,有文字记录。
8.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氛围。按照省、市、县安全培训教育的要求,完成本乡镇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有文字记录。认真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组织好本辖区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9.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在本辖区内出现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积极配合协助县级职能部门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0.各类伤亡事故报告及时、准确、不隐瞒、不谎报、做到安全生产信息畅通。
11.全面完成、县政府及县安委会和各安全职能部门布臵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四、奖 惩
1.年终考核,未突破伤、亡控制指标,工作成效显著,全面完成任务,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未完成目标任务,突破考核指标,年终综合考核按规定扣分。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和目标否决:年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一次重伤10人以上的事故;虽无人员伤亡其事故经济(财产)损失在300万元以上的事故;年内连续发生两次各死亡2人的事故;发生三次各死亡一人的事故。
3.建成省级安全社区建设,年终安全考核按规定加分,未按要求完成安全社区建设任务的,年终安全考核按规定扣分。
4.以上考核奖惩办法由县目督办、县安办具体负责进行考核。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县政府、责任单位各执一份,经县政府、责任单位代表签字生效。
__县人民政府(章) __县 乡(镇)人民政府(章)
责任人: 责任人:
20__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