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安全管理责任书 『范文27』
幼儿园安全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幼儿园财产和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确保幼儿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桥寺学区特与大刘幼儿园签订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制订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幼儿园园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办园的一切安全工作。幼儿园要与班级和其他参与幼儿教育和管理的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安全责任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确保幼儿园安全万无一失。
二、加强园舍和设备的安全管理。
1、幼儿园园舍和活动场所必须要设置围墙或栅栏,实行封闭式管理。
2、要组织人员对园舍和大型玩具的安全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换和淘汰过时和有安全隐患的玩具。
3、购置和自制玩具,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和卫生标准,要经常清洗桌面玩具。
4、加强用水用电安全,幼儿的饮用水必须清洁安全。园内电线线路要经常检查,防止电线脱皮,防止漏电、触电。
1、值班工作是维护幼儿园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幼儿园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值班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上课期间幼儿园大门要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值班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对到幼儿园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园内。值班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在上课时间离开幼儿园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值班人员的检查。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值班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外单位车辆进园前,应检查证件、问明事由。
2、幼儿园每天实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岗并保持警觉。学生进校、放学时,园长及值班人员必须在校门口值班。上课期间,要加强值班,大门上锁,严格门卫查验制度。
三、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做到责任不脱节,工作无漏洞。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严防危害学生的事故发生。
四、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预案,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本幼儿园的安全状况要经常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隐患。加强幼儿园安全档案资料的建设,确保幼儿园安全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检查、有总结
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学生的法治意识、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交通安全教育,防溺水教育,防雷、电教育,食品安全教育,传染病教育,防自然灾害教育,防突发事件教育,防物品、药品安全教育。
六、按照《消防法》的要求,定期检查幼儿园的消防设施,幼儿园的消防设施要经公安消防部门认定,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采取措施保证合格。要保障教学通道的畅通,对容易引起火灾的部位和易燃易爆的物品要加强管理。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防火安全用电教育,增强自防自救的能力。
七、要加强校舍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加固学校内各种设施,坚决杜绝校舍倒塌和学校设施不牢固而造成伤亡事故的发生。
八、加强校内、校外(包括假期、周末、午休、正常上课作息时间之外等所有时间)活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明确家长、学校责任,确保学生不出现安全管理真空,幼儿园要与家长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幼儿园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要把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学生集体外出审批制度。
九、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幼儿园卫生工作。不得以预防和保健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防止学生食物中毒和药物中毒。
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按照教育局《关于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认真对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学校量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幼儿园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
十一、凡组织学生外出,不准乘坐“三无”(无证、无技术参数、无安全措施)的不安全车辆、船只。
十二、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及时报镇安监所,逐级上报,及时采取措施。
五、其它安全管理。
1、在没有家长来园接幼儿的情况下,要派专人看管,必要时要送幼儿回家,不得让幼儿自行独自回家。
2、组织户外游戏和外出参观、踏青或其他活动,一定要严密组织,指派专人负责,确保幼儿的安全。
3、要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自我救助能力。
4、要制订并执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幼儿园发生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要根据预案进行紧急处理,并向所在中心小学和有关部门报告。
幼儿园应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幼儿园出现安全事故,根据情节轻重,要追究园长的相应责任,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重大伤亡以及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樟塘小学校长(签字):
幼 儿 园 园 长(签字):
X年XX月XX日
2024安全管理责任书 『范文28』
为了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不断改善育人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总体要求
1、学校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领导有专人抓,具体事情有专人管,思想、组织、领导、责任、措施"五落实"。
2、总务处要建立各种安全防范制度,内部值班、巡逻、守护等制度健全,人员、职责、措施全部落实。
3、教导处要实行巡课制,保证各类课堂内有老师组织(教学)。对学生不能放任自由。
4、值周组在值周期间,必须时时检查和管理安全问题,确保学生在上放学、活动期间的安全;值周领导、值周人员必须在学校住宿值班(每晚一号楼和二号楼各一人),以确保校资校产安全。
5、办公室、文印室、实验室、微机室、藏书室、保管室等重要场所都要制订出工作人员守则和财产保护安全措施,确保公物不得丢失,损坏或被盗。
6、学校要将安全责任书层层延伸到班主任、科任教师和后勤教辅人员。各处室要坚持经常性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形成学校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教学安全
1、坚持跟班上课,随堂复习,严禁教师脱离课堂。对因教师未跟班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当事人全部承担责任。
2、体育课、劳动课、课外活动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有专任教师组织,不能放任自由。
3、所有实验课,要教育学生按实验要求及步骤进行,严防发生灼伤、触电、中毒等意外事故。
4、体育器材要经常检查,陈旧老化或磨损严重的,一律停用。
5、不准学生提前到校,放学后不准延时补课,对统一要求提前到校或因放学后延长时间补课造成安全事故的,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6、严禁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由此发生的责任事故由当事人承担。
(三)交通安全
1、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学生集会或外出活动,必须有教师带队,严禁学生集体参加各类商业性庆典活动。
2、严禁师生乘坐农用车,无证驾驶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3、中低年级放学后,必须由值周教师、班主任组织排队护送学生出校、过马路,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做好学生横穿马路的组织工作,确保在学生横穿马路时车辆禁止通行。高年级学生放学后,值周教师、班主任必须督促学生及时离校,不得在学校或路途逗留。待全部学生安全离校后,高年级值周教师方可离开。要经常教育学生及时回家,不得在路途逗留。
4、学生出外参加各类统一考试、竞赛、运动会、文艺汇演等各种统一活动,学校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全程护送,责任到人;并要认真考察所乘车辆的情况,驾驶员的技术等,做到有备无患。
5、各级各班须加强对学生的行走安全教育,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在确认两侧确无车辆时方可横穿马路。严禁学生在校门口东西两侧、草坪边光滑陡坡上滑行或攀援
(四)财产安全
1、总务处要建立校舍定期检查制度,对校内的教室、宿舍、办公室、图书室、实验室、仓库及各类教学、生活用房的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并及时向校长和主管校长汇报。
2、经常疏通建筑物周围水路,确保下雨时水路畅通。
3、对危险的教学、生活用房、厕所、危墙等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使用,并要有醒目的提示标志。
4、微机室、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体育器材室、保管室等各功能室的财产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或损坏,由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在正常上班时间之外,因值周人员不到位而发生校资校产被盗等事件,由值周人员承担责任;因下班前或离开时未采取上锁等安全措施的,由管理人员承担责任。
5、财务人员应加强帐簿、凭证、支票和现金管理,各种帐簿要专人专柜管理,所收现金必须当日存入银行,按照财务制度管理规范,库存现金不得超过500元,因对帐簿管理不善和库存现金超过规定限额等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2024安全管理责任书 『范文29』
为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维护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加强对学生的遵纪守法教育和安全教育是学校与家庭教育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为做好此项工作,签定此项责任书。
一、遵纪守法教育
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教育学生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⑴旷课、夜不归宿;⑵携带管制刀具;⑶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⑷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⑸偷窃、故意损坏公物;⑹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等不健康的音像制品及读物;⑺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合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8)男、女生不正常交往,早恋现象;(9)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10)私自下河游泳;(11)在规定的在校时间内,擅自离校;(12)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学生在校期间,若发生上述不良行为,学校将按有关规章制度对该生进行严肃处理。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要根据学校对该生的处理决定配合教育。如果学生具有上述不良行为而又不服从学校管理教育,由此导致的任何后果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家长承担。
2、家长发现教唆、威胁、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应向公安机关报告。
二、安全教育
家长要教育学生加强对犯罪和人身安全的自我防范,教育学生要有保护意识。学生家长应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时刻注意安全,一切按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规程、程序去做,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以下行为或导致后果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家长承担:
(1)在校期间,学生因违反校规导致的安全事故。
(2)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意外事故;
(3)学生自行外出或者离校发生的意外事故;
(4)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期间发生的事故,学校管理并无不当的,以及其它在校管理职责外发生的意外事故。
三、该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并与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有效。
班学生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