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责任书 『范文27』
甲方:杭州山立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工程项目部
工程地点: 桩类: 规格: 数量: 项目负责人: 专(兼)职质量员: 合同造价: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地方政府质量管理条例和公司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施工质量责任协议书。
1、目标:
预防和遏制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认真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确保施工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
2、双方责任
2.1、甲方责任
2.1.1甲方依据国家和公司的有关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对乙方在建工程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2.1.2、甲方有责任组织公司职能部门进行对乙方在建工程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督促整改工作。对整改不力或严重存在质量隐患,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做出处罚。
2.1.3甲方有义务指导项目部做好工程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2.2乙方责任
2.2.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发的《建筑法》、《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及强制性质量管理条例。项目经理为质量第一责任人,并配备相应技术负责人和专(兼)职质量员。
2.2.2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质量交底制度,将质量控制程序贯彻到班组和每位操作人员,并按规定和统一格式建立规范的质量检查用表。
2.2.3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应及时出具工作联系单进行修正。
2.2.4原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取样。经监理公司认可,到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严禁弄虚作假、偷工减料。
2.2.5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每道制造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2.2.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正确、齐全收集工程资料,签证手续完备。竣工后提供一套完整的工程资料交公司存档。手续齐全后退还质量保证金。
2.2.7乙方施工中产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2.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 章) (签 章)
签订日期:20__年 月 日
施工安全责任书 『范文28』
为保证建筑施工企业职工生命安全及人身权益,本着“以安全生产为中心,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查、职责自负、理解监督”的原则,确保安全施工顺利进行和安全零事故、持续机械完好率100%。现制订安全施工职责书,具体资料如下:
1、坚决服从项目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及管理。
2、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现行国家法律、法规。
3、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及安全管理制度。
4、不违章作业和冒险施工,现场指挥人员及班组负责人不违章指挥和野蛮施工。
5、施工现场内严禁酗酒和打架斗殴,工作期间不得饮酒,酒后不的参与施工和登高作业。
6、进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安全帽,施工中要正确使用安全保护用品。
7、特种作业人员务必持证上岗。坚持工完料清的工作制度,施工完的现场内不得留有朝天钉和板材木方,一经项目检查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搭设的操作架应安全牢固,四周并有防护设施。
8、出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项目安全员进行排除,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9、以上资料项目部与班组共同签订,违反以上规定发生的安全事故由职责人自负。
项目负责人:
班组负责人:
日期:
施工安全责任书 『范文29』
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消防安全,创建和谐的经营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相关法规,为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方针原则;控制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特签订本责任书,以资遵守。
一、乙方应成立消防安全领导机构,设专职消防安全员,有制度、有措施、有督促、有检查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的法人或第一负责人为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责任人对乙方消防工作全面统筹、负责。
二、 乙方严格遵守《消防法》、《条例》、《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协信中心有关消防的管理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对所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
三、 乙方应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年度消防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 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的安全检查工作。
五、 乙方所管理区域内禁止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不按国家相关规定申报及管理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负。
六、 乙方禁止乱拉乱接和改动电源线路,确因办公、经营需要改动线路的部门、商户应报乙方审核批准、甲方物业备案同意后方能执行。
七、 乙方因办公、经营需要进行装修,应报政府相关部门和甲方物业批准后进行。并服从甲方物业的监督指导。如涉及消防设施改动需报消防监督机构审批同意后方能执行。如擅自装修,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拆除并按《消防法》相关条款处理,装修材料必须按照国家《消防法》的规定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八、 乙方禁止在消火栓、配电箱、防火卷帘门等消防设施用电设备周围、下端堆放一切物品;禁止阻挡、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占用防火间距。
九、 乙方应根据实际商用、办公使用面积及房间数量,配备足够的灭火器,随时保证所管辖区域消防、配电、发电、等设施设备完好、人员在岗可用(温感、烟感、消火栓、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手报按钮、喷淋、消防广播、防排烟、配电室、发电机房、等)预防紧急情况发生。
十、 乙方与所管辖区域的部门、商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做到责任分解、层层落实,确保消防安全。
十一、 乙方应按照消防监督机构的要求做好每日防火巡查、消防设施设备月检、用火用电检查、做到“人离断电”确保消防安全。
十二、 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使全体工作人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以及火灾发生后疏散自救的能力。
十三、 对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向消防机构举报。
十四、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当有消防机构或义务消防队扑救火灾时,应当服从调动和指挥。
十五、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甲方和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十六、遵守国家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履行防火责任人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七、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条款,有权追究乙方的连带赔偿责任,并按《消
防法》、《条例》、《规定》及相关消防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或处罚。
十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消防支队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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