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安全责任书 『范文24』
为贯彻________有限公司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国家《消防法》和消防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名员工,确实做到"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不发生火灾事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消防操作规程,不发生火灾、工伤等责任事故,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二、各区域管理部门设立义务消防安全员,部门负责人与义务消防安全员坚持每天对自己工作责任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三、各区域管理部门确保本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符合要求,确保消防通道、消防门畅通无阻,确保消防报警系统、喷淋系统能正常工作。
四、对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存放、使用符合消防安全准则,对存放大量商品、材料的仓库,消防状况符合仓库的消防安全制度要求。
五、营业、生产、工作结束时,关闭本工作区域内的电源,认真检查是否有可燃物等不安全因素,发现后要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岗。
六、安全用电,公共区域、档口区域内不违章动用明火,不乱扔可燃物,不吸烟。
七、不准安装、拆改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开关,不准在电源线路上乱加负载,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各种电器设备。
八、未经过上岗培训的人员或未取得上岗证人员,或非本岗位操作人员的,不得擅自操作专业电气设备。
九、认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懂得基本的防火安全知识、逃生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顾客疏散,能做到扑救初起火灾。
十、各区域管理部门必须将报警电话、火灾突发事件处理小组的联系方式等资料,张贴在部门明显的位置。
十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接受各级消防安全检查,对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十二、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十三、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十四、各档口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向公司营运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室内装修、装饰应当使用不燃、难燃的材料。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向工程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十五、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安全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安全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夜间严禁施工,特别是严禁动用明火。
十六、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500元-1000元:
(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三)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四)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
十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并视情况处以惩罚:
(一)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装饰。
(二)室内装修、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
(四)烧焊、用火、用电作业时,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
(五)经营和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
十八、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员工,由部门报主管领导进行表扬或奖励。对违反本协议书和有关安全消防规章制度的员工,由公司总经办照章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九、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由管理部门安全室自存,一份交集团公司安全部备查。
________有限公司:
责任人(签章):________
责任人(签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夏季安全责任书 『范文25』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校车管理,明确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标责任:
1、校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闯灯越线,严禁超载、超速行驶,杜绝事故隐患和违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2、不准用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3、司机必须是驾龄3年以上,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不得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4、接送学生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必须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维修记录,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尤其要认真检查刹车、车灯等车辆的安全性能,严禁车辆在不安全的情况下行驶。
5、接送学生车辆应按核定数量乘坐,严禁超载,严防事故的发生。
6、负责接送学生的车辆驾驶员要准时按送学生,要有乘务员随车负责,并认真记录好乘车学生的名单,不准出现漏接学生的现象发生。
7、负责按送学生的车辆要安全、及时的将乘车的学生送到目的地。
8、对因松懈,不落实责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9、本责任书有效期:X年2月15日—X年7月5日。此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校车车主各持一份。
学校:
校车车主:
X年2月15日
夏季安全责任书 『范文26』
甲方:乙方:
经营场所(以下简称场所)内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电单车等各种往来车辆繁多且出入频繁,孩子在这里极不安全,近期租户带儿童到场所的情况日益增多,大部分家长疏于监管,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了明确监管责任,确保大家的人身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及意外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本责任书,以资遵守。
1、甲方不支持儿童到经营场所,如因乙方原因必须带小孩到经营场所的,乙方必须履行儿童监护人的职责,对儿童的安全监护管理负全责。
2、监管好自己的孩子,避让过往的车辆。
3、严禁触摸和乱开电闸、电箱等电器设备和消防器材。
4、禁止孩子在场所内骑车、溜冰、打篮球、玩滑板、玩滑轮车等危险活动。
5、禁止孩子在场所的公共通道乱跑、乱串及不得在通道和停车场内打斗、玩耍。
6、不得在场所内做损害公物或做一些危险的行为。
7、以上儿童安全监护管理责任望家长们认真遵守并贯彻执行,因乙方不遵守、不履行儿童安全监护管理责任及甲方相关规定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8、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或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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