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安全责任书 『范文9』
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商场内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实把消防安全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商场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凡在家具商场内租赁摊位的经营者,为本承租摊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承租摊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营业人员中要确定一名兼职消防员,办理各种消防业务,监督消防制度和责任落实。
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本摊位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商场安全管理的规定,自觉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强化消防业务知识学习。要建立和遵守各项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努力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切实履行好消防安全职责。
各摊位经营者要保证遵守并做到以下几点:
1、 纠正来往顾客在商场内吸烟及违反消防安全行为。
2、 不遮挡和挪动消防设施和消防系统报警纽。
3、 必须学会使用消防器材,学会报警,报警电话119。
4、 不占用通道堆放物品,不占道经营。
5、 不乱接电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使用各种电热炉及超负荷电器。
6、 不在商场内明火做饭。
7、 每天收摊前应注意检查电源是否切断,电源插座是否拨掉,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岗。
8、 要自觉接受商场管理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对不遵守本责任书的经营者,商场管理者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清理出商场,情节严重者送消防监督部门处理。
凡因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消防安全及商场管理规定引发的安全事故,其经营者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经营者和商场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至商场租赁期结束前一直有效。
儿童安全责任书 『范文10』
各位家长、各学生:
暑期体育训练营集训已经开始了,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训练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学生的训练安全,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训练营特与参训学员及其家长签订人身安全责任书。
1、教练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教练做好与学员以及家长的联系和沟通,请将家长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的告知指导教师,以便和您及时取得联系,以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教育安全网络。
3、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无食品)、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4、本次体育训练为家长同意学生自愿参与。学生在训练期间,要服从教练,听从教练的指挥,尤其要注意训练时的安全问题,运动器械的使用要合理科学,使用体育器材前要跟教练提出申请,不做与训练无关的事。学生不服从管理对自身或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由其监护人负全责。
5、体育运动中可能会产生的运动损伤等属于正常伤害。如有出现运动类损伤由学生自行负责。训练期间教练有义务对学生做好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监督,尽可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6、按时训练,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每天训练结束学生要按时回家,不单独外出远行。训练来回的途中学生学注意自身及财产安全。对学生训练来回途中的相关安全问题由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负责。
7、夏天将至,同学们不到沟渠、池塘、河流等有危险的地方玩耍,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8、特异体质考生(如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等)带病参加体育训练会对生身体健康造成伤害。请家长事实求是不可隐瞒。对于因瞒报、虚报而造成的体育训练出现的意外,责任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最终解释权为暑期体育训练营。签字后教练留存一份,学生家长留存一份,有效期至20xx年9月1日。
声明训练场地仅为借用前世畔学校操场。训练营事项均与前世畔九年制学校无关。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儿童安全责任书 『范文11』
一、安全教育
公司交通安全学习和教育分三个层次开展并落实:
1、公司每季度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培训,针对培训内容对所有准驾人员进行考核,签订责任书的驾驶人应准时参加,因工作等原因不公司能参加的,由各部门负责安全的责任人及时补课,做到安全教育不漏员。
2、各部门内部一个月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做到全员重视交通安全。
3、出车前各部门负责人对驾车人的情况应熟悉,作必要的出行前的纪律教育。
二、行车规范
1、驾驶人员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2、出车前要检查用车状况(制动、转向、灯光、刹车),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行车时做到“八不”:不闯红灯、不违章掉头、不闯禁行线、不酒后开车、不违章超车、不超速行驶、不超载、不乱停车。所有乘车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4、严禁把车辆交给未与公司签订责任书的人员驾驶。
5、未经单位领导安排,不得擅自动用车辆;若私自出车发生事故,肇事者应付一切责任,赔偿费和维修费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不良后果均有驾驶员本人负担。
三、节假日准驾人员行车规范
1、为确保“节假日”期间的供水安全稳定,为提高公司员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保证不出现安全事故,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要求各单位在“节假日”之前召开司机交通安全例会。
2、“节假日”期间驾驶公司车辆人员必须是取得驾驶资格证两年(含两年)以上的准驾人员。
3、各单位保证“节假日”期间的车辆专车专用、专人专用。
四、车辆保养
1、出车后要做到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2、驾驶员每天必须对车辆进行清洁、检查,随时保持车辆外观整洁和安全部件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行车安全。
3、车辆维修必须向单位主管部门申报,确定维修项目后到指定修车厂维修。
五、事故处理
1、如遇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汇报、瞒报、虚报者按责任书处罚规定处理。
2、驾驶人员行车中的交通事故属甲方责任,公司视情况追究其责任。
3、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不逃逸、不漏报,并报公司主管部门解决。
六、处罚
1、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驾驶人员的行车安全负责。
2、行车中因甲方责任造成车辆损失和人员伤亡,试车辆损坏和人员伤亡程度,分别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①损失在3000元以上的,个人承担5%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个人承担7%,个人承担部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
②交通安全责任与年终评比和个人奖金挂钩。凡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甲方责任的按人员伤亡及车辆损坏程度分别采取:
a:造成人员死亡或伤残的,扣罚部门主要负责人季度奖金,当事人年终奖金,部门不得参评先进集体,个人不得参评先进个人;
b:车辆损失在3000元以上的(含),扣罚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当事人季度奖金20%,部门不得参评先进集体,个人不得参评先进个人;
c:部门在一年中发生两次以上交通事故(甲方责任),并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扣发当事人奖金,部门不得参评先进集体,个人不得参评先进个人;
d:发生重大事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不得再驾驶公司车辆。
③正常行车,因路况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责任事故,公司免除其赔偿责任。
④公司发现酒后驾车人员,扣发本年度所有奖金,一律停止驾驶公司机动车辆并记行政大过一次。
七、其它
1、交通安全纳入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由办公室参评。
2、京燕公司所有驾驶人员必须签订责任书,未签订人员不许驾驶公司车辆。
3、责任书实行逐级签订,层层贯彻落实的原则。
4、公司车辆主管部门是公司安全保卫部。
主管领导(签字): 驾驶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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